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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101

信扫描序列号:s1101
写信日期:1994-06-11
写信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
受害日期:1937-08-13(农历)
受害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
写信人:髙士元
受害人:高秀山
类别:谋杀(MU)
细节:”我叫髙士元,父亲高秀山在1933年带着家属到河北省尚义县做生意,1937年阴历8月13日日军入侵,我父亲带着家人躲避,饿了一天后又回到家,不料刚回去日军就闯入我家,把我父亲杀死。”

 

童增老师:
  你好!
  看了2/1994的《啄木鸟》我一下子热血沸腾了,作为一位受害者的遗子,多少年来,一直愤懑的心头刹时点亮了些火花。
  由于对“对日要求民间损害索赔”一事不大清楚,想请教你。我们问了当地人大,当地人大对此也不大清楚。
  我家的受害情况是这样的:
  我叫高士元,家父高秀山,是河北省怀来县人,商人出身,1933年携带家属离开怀来老家到河北省尚义县做[买卖]。1937年阴历8月13日日军侵入河北省尚义县,我父携带全家逃往树林躲避,整整一天一夜水米没粘牙,由于过分饥饿,于第二天我父携全家又回去了,刚刚回去,一队日军闯入我家,一日军嘴里叽里呱啦地说了几句,我父不懂日语,根本不知道日军说了些什么,没等我父张口,一日军就朝我父额头上开了一枪,此时我母及大哥、二哥、我、小妹躲在屋里的锅灶旁,等日军离去我母冲向倒在血泊中的父亲,用棉花填父亲额头上的弹口,父亲嘴微张了两下就死去了。当时年仅十二岁的二哥一下子就被惊痴了,十五岁的大哥出去当了长工,我母没办法便把3岁的小妹送进天主教堂,带着我沿街乞讨。一星期之后,当母亲又去教堂里看小妹时,人已不在了,有的人说是死了,有的说不知道,我母在如此沉痛的打击下双目失明了,十五岁的大哥便挑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被日军惊吓致痴的二哥早年死去了,饱受磨难的母亲也早早地离世了,埋尸异乡。
  所以今天当我看到了《罪债》这篇文章时万分激动,我强烈要求对日索赔,其实日军侵略者的罪刑是用金河银水也洗脱不了的,中国人民受害者的这一点点小小的要求又算得了什么呢?
  童增老师你能否把“对日索赔”一事的详细情况说一下吗?热切地盼着你的回信。

受害者遗子:高士元
94.6.11

我代表全家感谢你!
来信请寄 河北省尚义县标准计量所乔海滨(转高建功)
邮编:07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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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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