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097
写信日期:1993-02-12
写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
受害日期:信中没写
受害地址:湖北省河阳县
写信人:宋国光
受害人:宋国光的二姐夫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的二姐夫被日军抓做苦力,并在劳动时候,感染疾病死去,因此要求日本赔偿。
童增同志:
你好。
当我从第644期文摘周报中,看到你为受害者向日本国讨公道一文后,现向你介绍我的二姐夫受害经过。
当日本军侵占湖北省河阳县新提镇后,随后又向原国民党军128师驻地峰口镇发动侵占。在这次侵占中,需要大批的苦力,为日军运弹药和给养。在冰天雪地深夜中,破门而入,将我的二姐夫熊道玉从被窝拉出,不准穿衣服、鞋子,就这样拉走了。因双脚受到严重冻伤,破溃感染而死亡。在贫困中,我的二姐不久也死去了。因此请你为受害者熊道玉,向日本国讨回公道,给[予]赔偿。
我已写信给洪湖市人民政府,请通知受害者的家属,要他们向日本国讨回公道。
此致
敬礼
宋国光拜托
9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