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037
写信日期:1993-12-26
写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受害日期:1944
受害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写信人:陈立新
受害人:陈立新的父亲
类别:劳工(SL)
细节:日本侵华期间我家住沈阳市,1944年元月二十六日发起在做生意时候被日军抓做劳工,当时被抓的有邻居田宝玉,田宝玉被放回家,希望您百忙中为我们受害者伸张正义。
童增先生:
您好!我们的恩人。
我是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招待所的职工陈立新。今去信不为别事,因为我的父亲陈长云,被日本兵抓了劳工至今未归,惨遭杀害。
日本侵华战争时期,我家住在沈阳市新城子区王驿屯村。在一九四四年元月廿六日上午九时,父亲在沈阳南站北侧老道口处做生意时,被日本兵抓了劳工。当年父亲四十三岁,同时被抓的还有我家邻居田宝玉。因为他当年廿岁,正是国兵年龄,抓后即放。父亲被日本兵抓后关押在沈阳南站站台附近的平房内。田宝玉回家后把父亲被抓劳工的消息告诉了母亲。次日,母亲哭喊着奔向南站。当时,恰巧看到日本兵正押着排长队的中国劳工上闷罐车。母亲拼命扑去,父亲听到哭声,看到母亲而拼命[挣]扎。日本兵用枪托向父亲猛砸,连打带推把他弄进了闷罐车。同时,日本兵用长枪紧紧拦住母亲不准向前去。母亲急得昏死过去。过了很久,母亲苏醒过来发现,满载劳工的列车已经无影无踪。母亲回到家中,两眼发直,嗓子说不出话来。
父亲被抓走这年母亲卅岁,大姐十二岁,二姐九岁,我六岁。没有了父亲,断绝了家中的生活来源。孤儿寡母可怎么活呀?母亲领着我们沿街乞讨,没钱租房就住人家的马棚。母亲白天领我们要饭,夜间还给人家洗衣服做针线活。我们食不饱肚衣不遮体。受尽了侮辱。常常因为讨不着饭而我们空着肚子过夜。严寒的冬天,我们裸露着身体冻得发紫色。
一九四六年大雪封门,要饭没法走路。为了活命,母亲含泪给我们找了个继父。到了继父家后,惨遭虐待。吃不饱,穿不暖,还经常打骂我们,生活真是雪上加霜,苦中加苦哇!母亲急得总是哭,后来患了白内瘴,看不见东西。为了活下来,二个姐姐给人家当了童工,受尽了打骂、摧残。因为没钱上学,读不起书都成了文盲。由于长期缺乏营养,我们身体很瘦弱,总是病魔缠身。
我们一生吃了这么多的苦,遭了那么多的罪,都是因为父亲被抓了劳工惨遭杀害,使我家破人亡。归根结底都是日本政府侵华战争造成的恶果。因此,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正视人权,采取人道主义,向我们这些无辜受害者赔礼道歉、公道合理的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要求赔偿五百万(日元)。
童增先生:
您能在百忙当中抽出时间到日本驻中国大使馆交涉,为我们广大受害者伸张正义、讨个公道,您是我们的恩人。我表示向您衷心感谢!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招待所
陈立新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情况证明
兹有陈立新的父亲陈长云,在满州国期间,在我王驿村居住。父亲陈长云,在一九四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在沈阳南站老道口卖粮时被日本兵抓劳工抓走,至今没归。特此证明。
证明人:孙百庆(人名章)
于纯忠(手印)
李庆德(手印)
新城子区王驿屯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