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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028

信扫描序列号:s1028
写信日期:1993-06-25
写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受害日期:1942-1946
受害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写信人:朱林
受害人:朱林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2年日军在河北大清河抓了很多人,送去集中营再送到日本做劳工,受尽磨难,1946年3月回国。要求日本赔偿。同去做劳工:的有刘林、马瑞符、李万忠、何成彦、李林槐。信中有村委盖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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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愿书
要求日本政府给中国劳工赔偿工资

  中国只是放弃了政府之间的战争赔偿,从未放弃民间人民受害赔偿。每忆起往事我就痛苦不堪。那是在1942年1月,日本侵略军在中国河北省大清河北面扫荡时,抓了很多人,把年青力壮的送到塘沽集中营,我也在其中。从塘沽运往日本国的群马县,利根县,日牙里村到后[闲]火车站下车,往南6里山沟里,强迫我们当劳工,有4年之久。每天挖山洞(长有30多里,是水利工程,发电用)。我们劳工干牛马不如的活,吃的是猪饲料糠团子,却不管饱,冬天不给棉衣,夏天不给单衣,只给一个兜裆布,叫劳工光着身子干活。可是日本代班头子手拿大棍棒和皮鞭,经常像打牛马一样打劳工,折磨劳工,很多人被活活折磨死了,打伤致残的依然叫干活,因为他们不会可怜劳工的。劳工就像生活在地狱中一样,有的自杀,有的逃跑,而逃跑后被抓回来的都被洋狗活活咬死吃了,工头门称我们都是狗的食物。死的伤的很多很多,我们在一起的4百多人到日本投降时(45年底)活下来的只剩下130人。46年3月在美军帮助下才回到祖国青岛市由红十字会接收我们,有很多详细情况我再慢慢的回忆,向给我们做主的人诉说,当时我们工头的名字叫佐藤、佐高。
  最后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我们的一切:
  1、我在日本国当劳工4年,应补偿我工资约4万美元。
  2、我被打头部致残、耳聋、头残伤,赔偿4千美元。
  3、我精神受伤折磨,痛苦不堪,导致有轻微的精神分裂,应赔偿5千美元。
  当年和我在一起受害者,活着的证明人有:
  刘林,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商武庄村
  马瑞符,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商武庄村
  李方忠,山西省太原市敦化坊工机宿舍42排6号
  何成彦,河北省永清县别古庄镇老幼屯村
  李林槐,河北省永清县别古庄镇前刘武营村
  中国受害劳工,朱林,现年80岁,汉族,住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吴家房、坊村

永清县三圣口乡吴家场第一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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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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