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018
写信日期:1994-03-22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王小伏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收到你的来信我很高兴,我和花冈暴动的主要人员联系,他介绍他们已经成立了“联谊会”。
童增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我收到了。我看信后有说不出的高兴,我与你取得联系,对我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咱俩相距很远,我说“谢谢!”我收到信后也没及时给你去信,请原谅。
现在工作进展如何?日本细川首相来我国访问,提到索赔问题?
现在受害者一天天减少,幸存者迫不及待的要求早日解决。
另外我经常与李铁垂联系,他是花冈暴动的主要人员,经他介绍花冈暴动的人员已经组织起来,成立了“联谊会”,会长保定市王敏(他的女儿王洪),还有联谆、张肇国、孟连其、李绍海、李铁垂等人。他们与在日华侨林作耀,日本人田英夫,取得联系,并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有“花冈悲歌”、“花冈事件展”。
童增同志,“花冈的人员”中央非常重视,那么其[他]的受害者就没有人过问?
现在很多受害者和受害者的继承人也愿意联合起来,成立一个组织,有一个领导机构与中央政府直接联系。
当前形势是中央政府只是谈友好经贸,放弃赔偿的要求,恐怕伤和气。
这次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召开,我想趁此机会到京[伸]冤,不知谁告诉我县公安局,我县公安局看了我三天,到会议闭幕。并且让我交出搜集的材料及名单,我只让他抄写了我县的受害者名单。我给他们的答复:“民间的事,民间自己解决”。现在我还继续搜集,并且还要大宣传。索赔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
另外在1992年1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编印(共印15份)《国际法的新概念——受害者赔偿》你的文章在前。后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对日受害索赔法》共有六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章受理范围,第四章证据,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你有这份材料吗?没有给你邮去一份。
祝工作顺利!
王小伏
199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