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968
写信日期:1992-12-21
写信地址:广东省湛江市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凌宝慈
受害人:凌宝慈一家
类别:其它(OT)
细节:因为日本侵华,我原本和美一家只得到处逃难。
童增老师:
最近,我在《羊城晚报》第一次读到了《索赔潮,起于民间……》(1992年12月18日第二版),才联系到我们一家在抗日战争期间的悲惨遭遇,使我陷入了无尽的痛苦回忆中。我想,日本侵华,全国四万万同胞,除了汉奸、走狗、卖国贼外,谁不受害呢?这一笔笔血泪债,日本能赔得起吗?带着这个疑问,我给你写这封信,请你读后,公正地答复我,我们的遭遇属索赔范围吗?
我们是广州市人,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经济富有的家庭。父母及我们姐妹兄弟七人,一家九口,日子十分好过。父亲在广州市开了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在东华路,叫良友建筑公司;还和叔父合办了一家广德和建筑公司,可以想象,我们的人生道路应该是十分平坦的。
日军侵华,抗日战争爆发后,父亲不得不放弃建筑公司,拖儿带女,一家到处逃难。从此,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遭到破坏,经济破产,最终弄得家散人亡,妻离子散!
父亲因不堪日军空袭、轰炸的恐吓,导致心脏病。1940年初死于异乡,死时才四十多岁。我们一家的主梁倒了!!!
父亲死后,我们生活无着,母亲和我们孤儿寡母回到沦陷区,住在广州郊区。最小的弟弟才三四岁,因缺衣少吃,营养不良,生病无钱医治,与父亲同年死于穷乡僻壤。一年内,一家死了两个人!
因逃难,另一弟弟跌伤了腿,无钱医治。一直拖延至抗日胜利,1946年回广州后,因腿伤骨枯,只好截肢,才十二岁,造成了终身残废,至今已58岁,仍未成家,孤身一人,晚年生活凄苦。
因父亲早逝,母亲无法养活我们。我才八岁,就被送进了孤儿院(当时在坪石的广东第三战时儿童保育院),历尽苦难!另一个姐姐才十三四岁,为生活所迫,在广州替日本人当保姆,伺候日本人。姐妹弟弟六人,尽历苦难!
日本侵华,彻底破坏了我们一家人的幸福生活,给我们带来了贫穷和灾难。使我们破产,父亲和弟弟早逝,另一弟弟终身残废。一家人历尽人间凄苦、沧桑。这一笔笔血泪债,怎样去讨还?!应不应该索赔?盼望得到你的指导,请回信,仅此致谢!
广东湛江市物资总公司
退休干部 凌宝慈
1992.12.21
联系地址:广东湛江赤坎南桥北路5号汽车配件公司转
邮码:52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