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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953

信扫描序列号:s0953
写信日期:1992-12-14
写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受害日期:信中没写
受害地址:信中没写
写信人:陈莹宝
受害人:陈钲夫(陈莹宝的叔父)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叔父陈钲夫就是个受害者,您发起的对日索赔签名,我如何参加?

 

童增先生:
  您好!
  在读者文摘1992年第10期上读到“历史不会忘记——国人向日本要求受害赔偿纪实”这篇文章,使我久久不能平静,国恨家仇,怎能忘记?
  这篇文章的复印件迅速地在全厂及我们的亲友之中传阅,但是一个共同的问题——千千万万的受害者手中没有证据。例如:江苏无锡市马山乡冠嶂峰的大屠杀;浙江吴兴重兆乡的大屠杀;浙江湖州营东镇的三光罪行……
  前几年当地政府还组织一批老人向前往观光、旅游的外宾、青年学生、国家干部……反复地讲述当地的苦难历史,[而]今却已被改革开放的大方向所取代了。
  我的叔父陈钲夫(祖辉)先生,现住台湾彰化市,在台中市明台产物保险公司供职,他本人就是一名受害者。向日本进行民间索赔之事,是千千万万受害者的共同心声,但必须有引导,众志成城才能形成气候。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1992年3月11日发表讲话:日中战争中的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日本赔偿损失,其具体步骤如何?
  从1991年8月始,先生曾发起过一次“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的签名活动,我们应如何介入?
  请先生作出指示!
  此致
敬礼!

陈莹宝
9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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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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