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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930

信扫描序列号:s0930
写信日期:1993-02-12
写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受害日期:1945-05
受害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
写信人:赵春香
受害人:赵雪林(赵春香的哥哥)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作为受害者家属我们支持您提出的对日索赔。我哥赵雪林在1945年5月13岁时候被日军杀害在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原名辽县),被绑在树上刺二十三刀。

 

童增同志:
  你好!
  我看了有关报纸上报导了你为我国人民在日本帝国主义于1931——1945年间侵略我国期间,被杀害的人申冤,向日本国索赔,真正代表了我国近千万被害人家属的心愿,我是被害人家属之一,我几十年来一直想,人类总有公道,中国人总不能被日本帝国主义惨杀蹂躏十多年,就没人说一句公道话,我们这个民族就应被异国人任意践踏吗!历史上我国因“战败”曾多次被迫赔偿日本国。日本帝国从1931——1945年8月侵略我国达十多年,实行烧、杀、抢“三光”政策,杀害了近千万中国人,难道就不应赔偿损失吗!我作为一个被害者家属,坚决拥护你为中国人民主张正义,向日本国索赔的倡议。在此,我特恳请你将我的申诉递交有关方面,向日本国讨还血债。
  致以
民族的敬礼!

被害人妹妹 赵春香
1993.2.12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和平街16号
邮码:610017

申诉

  我原籍山西省左权县(原名“辽县”)麻田镇(区)水洼村,我胞哥赵雪林,13周岁时于1945年5月15日被日本军杀害在辽县四区大林口村,现特要求日本国赔偿被害造成的一切损失。现详诉如下:
  1945年5月份,当日本帝国主义临投降前,从太原、长治、安阳、邯郸、邢台、阳泉等地调集大批侵略军,号称“九路围攻”,又叫“五月大扫荡”,对我太行区根据地疯狂扫荡,实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我大哥赵雪林和我全家都分散躲在本村大山里七天不敢出来。我们已有三昼夜未喝过一滴水的情况下,我母亲干渴难忍,于1945年5月14日[凌]晨我大哥赵雪林出山洞去打水,在路上被日本侵略军逮住,缚在大林口(离我村五里路)村口外柳树上,用刺刀在赵雪林胸脯上刺二十三刀,惨杀而死,据[邻]近的逃难人讲,他们听到刺一刀叫一声,直至死去为止。真是惨无人道。我大哥赵雪林被杀害时年仅13周岁。同时被一起刺死的还有我亲伯父赵掌穷,舅父江三全(分别从各地方被日寇抓住的),我现特通过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向日本国要求经济赔偿。
  注:我大哥被害时,我仅九岁。于1950年随军到了四川省成都当家属,分在四川省图书馆工作,已退休。现住:四川省图书馆宿舍。

申诉人:赵春香
1993.2.12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和平街16号
  邮码:6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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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OT), 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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