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912
写信日期:1992-08-16
写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
受害日期:1943
受害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
写信人:吴秀武
受害人:吴秀武的爷爷吴章土、哥哥吴瑞兰、大娘汤樟莲,姐姐吴瑞英
类别:轰炸(AB)
细节:1943年我家房屋被炸毁,炸死我爷爷吴章土、哥哥吴瑞兰、大娘汤樟莲,炸伤姐姐吴瑞英,要求日本赔偿。
童增、陈健两位先生:
我在报上看到了你们两位先生组织了这次“民间索赔潮”。这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心愿,国人向日本要求受害赔偿这是公理,是天经地理,理所当然。日本侵略我国犯下的暴行,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补偿的。
1943年5月,日寇飞机炸我家乡,一颗炸弹就炸塌了我家三间瓦房,炸死了我爷爷(吴章土)、我的哥哥(吴瑞兰)、我的大娘(汤樟莲),炸伤了我的姐姐(吴瑞英,耳朵炸聋,至今还活着)。三条人命,三代人死在血泊之中。三间瓦房倒在烟火之中。当时的情景惨不可忍。这是历史的事实。(家乡的村史可以作证)。
可是战后的日本,今天是世界上的经济大国,完全有能力给予受害的赔偿,偿还受害者的损失。
童增、陈健两位先生:
你们在工作生活的空余之际,为中国人民做了件大好事,真是布衣位卑、未忘忧国。你们才是真正的时代英雄。你们为索赔之事,[花]了许多心血和[经]费。中国人民永远会记住你们的名字。等索赔成功,人民要加倍补还你们的经济损失。请你们在“索赔意见书”上签上我这个老汉的名字。我表示万分感谢,我坚决要求,日本政府不能忽视中国人民的呼吁!
索赔一定要成功!
此致。
浙江省武义县酒厂工人
吴秀武
199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