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899
写信日期:1992-06-11
写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恒县
受害日期:1940、1941-04-19
受害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
写信人:窦凤书、窦凤鸣
受害人:窦志仁、窦志高及村民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我感谢您说出了受害者的心里话,我强烈要求日本赔偿。1940年日军占领武乡县,进行三光政策,我的父亲窦志仁和三叔窦志高及其它2村民4人在1941年4月19日被日军抓走,后一人被放,父亲、叔叔、和村农会主席3人被杀,并且不让收尸。
童增、陈健二位同志:
很感谢你们二位为抗日数百万中华儿女捐躯者,上千万受害者赔偿的请愿书送给海部首相,你说出了受害者心里话,我们强烈要求日本国给予受害赔偿。
我的父亲和三叔就是被日本鬼子杀害的。
我父亲窦志仁,三叔窦志高都是地下党员,都是20多岁的热血青年,日本鬼子一九四〇年占领武乡县城后,实行“三光”政策,到处“强劫烧杀,一九四一年四月十九日被鬼子扫荡我村时(张庄村)我父亲和三叔及村农会主席段德原及村民窦福生一起抓走,关押在县城日本红部,对他们实行严刑拷打,窦福生不久被放回其余三人六月被鬼子枪杀,鬼子封锁的很严,三人的死尸都没有收回,死骨至今未找到也没安葬,当地的群众都很同情我家的不幸。
父亲、三叔被抓后,家人和亲友凑钱设法托人担保放人,钱没少花,人也没有放回还是被鬼子杀害了。父亲三叔牺牲后,给我爷爷奶奶,我母亲打击很大很大,我爷爷的双目哭瞎了,我奶奶精神失常,成天不睡觉,母亲无法生活于四三年改嫁。爷爷由于眼瞎,在一次烧炕时引着柴草,被活活烧死,埋葬时裹了个席子。我六岁,我哥哥八岁就给人家放羊来维持家里生活,所受的苦难真是一言难尽呀……害的我家破人亡的罪魁祸根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这笔血债什么时候才能偿还?为了中日双方世世代代友好相处下去,血债还不了,经济应该赔偿吧。
上文我反应的情况完全属实武乡县民政局也有证明材料,如有虚假本人负法律责任,本人情况是一九五七年本着为父亲三叔报仇参加了人民解放军铁道兵部队,七〇年转业在东北农场,八〇年调回襄恒县税务局工作,现年53岁党员、干部。
童增、陈健:我们全家向你二位表示敬意感谢,收信后速给我们回音,要什么材料、请指示。
我们重申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
受害人窦志仁之子 窦凤书(手印)
受害人窦志高之子 窦凤鸣(手印)
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