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10 月, 2018

s0891

信扫描序列号:s0891
写信日期:1992-12-15
写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
受害日期:1937-09-30
受害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
写信人:张根源
受害人:张根源的亲人及同乡
类别:其他大屠杀、其它(OM、OT)
细节:来信表示感谢同时汇报自己对日索赔做的工作。1937年9月30日,日军对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进行烧杀掠夺,被杀29人,我母亲和2个弟弟被刺死,现在要求赔偿。

 

童增同志:
  您好!
  我很感激,非常感谢你和陈健、杨颐、李成一、唐行五等108位好同志。你们说出了我要说而没有人理睬的话,请代我问他们好。我和陈健同志有经常通电话。
  现将我受害的情况草稿给你阅。我已给万里委员长写信并附此请愿书,请他们转交。我也给我省、县、乡、村委会写了信。主要内容是请他们提起重视。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为我国受害者伸冤。
  我把《法制日报》1991年12月9日你的文章和《读者文摘》92年第10期46页那一文当着武器,到受难的村、[所]游说,动员签名,并要求他们把受害实况写成请愿书,索取旁证材料,经村(居)委、乡、县政府签章,由基层人大按级向全国人大递交请愿或[联]名请愿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搞这些活动,我都是先向当地的人大、村、[所]委请教和汇报。都得到他们口头上的支持。而今迈步从头越才开头。与日本国友好归友好,历史归历史,捍卫国际法、惩罚无道的战争发起者,赔偿归赔偿。
  此信一是向您表谢,二是向您汇报,三是向您请教今后的任务和作法。
  敬礼
  邮编255400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辛店南二路1号

张根源
1992年12月15日

向日本国的请愿书

日本国首相阁下:
  您好。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公民。1937年9月30日(中国农历8月26日)日军板垣师团的部队,对我国山西省灵邱县的南良村实行了烧、杀、抢鸡犬不留的罪行。这个不到百户的村子被日军杀害29人之多,烧了不少房子和财物。我的母亲和两个弟弟(一个四岁,一个出生20多天)被日军用刺刀捅死了。多么惨忍!连一个未满月的孩子也不放过。两间房子被烧。我父和我不在家才得幸免。此后,我父气出了病,不到一年连气带病死了。这四条人命和两间房子,不能不记在日军残害中国无辜百姓的账上。无辜百姓何罪之有?
  受不完的人间苦难就落在我这个八岁孤儿的身上了。无人收养我。一个孩子是多么需要父母的扶养呀!我一个人无目地的讨要糊口,衣不遮体,街头、巷尾、门道、破庙,一天一个地方,无处安身,到处流浪,一直流落到山东省。
  现在是中日友好正常化的时期。友好归友好,历史归历史,赔偿归赔偿。我要求日本国,依国际法结合我受日军害的深度,给我应得的赔偿。多年来我总想写此请愿[书],但为了发展中日两国和人民的友好。再者日本的经济正在发展中,不愿给贵国[增加]负担。现在你们的日子好过多了,有能力对我这个受难者(现在我还是个贫民)给予合理的补偿。你们不会比美国布什总统差吧?1990年8月、日本国9位70多岁老人,每人得到布什总统给两万美元的赔偿。
  我国的聂帅是怎样对待日本孤儿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从你们对我这个64岁老人的赔偿上,能看出你们对中国人民是真友好还是假友好,是否真人道,是否真人权,是否有道德。我们应当使两国的友好更加具体,更加充实些为好。不要虚无,要永远实在的友好。
  我在山西省灵邱县南良村的乳名兴有,现在住山东省淄博市辛店南二路60号1号,邮编255400

受害流浪人,现名张根源
1992.12.

  我如有机会来北京,能拜见您吗?您很忙,怕打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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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屠杀(OM), 其它(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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