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852
写信日期:1992-12-10
写信地址:北京市
受害日期:七七事变后不久
受害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写信人:糜康友
受害人:糜康友以及家人
类别:谋杀、轰炸、其它、强奸(RA、MU、AB、OT)
细节:七七事变后不久战火烧到了我的家乡我随家人一起逃难,耳闻目睹的惨状,有在肉案上开膛破肚的、强奸妇女、纵火烧房屋、日寇的飞机炸弹一串串的扔下来,到处都是尸体。希望设立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的民间组织来帮助我们受害者要回赔偿。
童增同志:
您好!
近日,我阅读了1992年第10期“读者文摘”上“历史不会忘记”一文时,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仿佛又回到了我的童年,随母逃难时的情景。50多年了,身临其境的我,永远不会忘记。现在,你和你的同志们提出了二次大战期间中国受害者向日本政府赔偿的要求,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实在是令人钦佩,感激。
七七事变后不久,战火很快烧到了我的家乡浙江绍兴,曹娥江畔百官重镇被日军占领,岗楼林立壕沟纵横,家园屋宇被毁。我小小年纪就随祖母、母亲逃难到乡下亲戚家安身,但乡下也逃不出日军的魔掌,经常受到遭映。耳闻目睹的惨状时有所闻,耳闻如:活埋在集镇的肉案上把同胞开膛破肚,强奸妇女,纵火烧房等等;目睹如:日军飞机的炸弹一串串往下掉,同胞死于荒郊野外,死者的亲人哭天喊地之声不绝于耳的惨状,历历如昨,令人心酸,黯然泪下,对日军的滔天罪行,从小就记下了深刻的仇恨。
20年前,中日建交,中国政府为了中日长期友好和减轻日本人民的负担,放弃了对日本国战争赔偿的要求,当时中国人民是默默地承受了,但不了解还有受害者赔偿的一说。现在你和你的同志们为中国千万受害者找到了法律根据,提出向日本政府赔偿的要求,我积极拥护你的主张。
目前,世界各国在二次大战受害者,也提出了向侵略者赔偿的要求。千万的中国受害者是苦难最深,受害最重的,理所当然也应该向日本政府提出这个合理的要求。我国政府是同情、支持这种要求的。我也同意你开展签名活动的主张,直至日本政府向中国受害者谢罪和实现赔偿为止。这样做无损于中日人民友好的发展,却却(“却却”编辑为“恰恰”)相反,只会增加友好合作的进程。同时,我还建议,设立受害者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的民间组织,收集资料,业余开展活动,以利于签名的顺利进行。我当协助之,妥否,请指教。
中国公民
糜康友
199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