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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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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扫描序列号:s0822
写信日期:1994-03-15
写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受害日期:1942-03
受害地址:北京
写信人:许德明
受害人:许德明
类别:劳工、谋杀(SL、MU)
细节:1943年在北京西郊强迫抓我去日本做劳工,在去的路上有3个同胞跳火车逃跑其中两个摔死了活着的一个,日寇让我们看着恶狠狠的将这个活着的刺死了。这一路上所有逃跑不成功的都被日寇惨杀。在塘沽日本兵野蛮的强制抽出每个劳工的鲜血充实他们的军用血库。在日本做劳工期间吃的是稻糠、地瓜干、黄豆就这些每天都吃不饱,各个饿的骨瘦如柴。冬天不发棉衣。我们这批劳工去的时候有380多人,活着回来的人只有140多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寇强拉朝鲜妇女20万人充当慰安妇等等这一系列的罪行日本必须赔偿我们这些受害者。强烈要求日本政府按照列出来的赔偿项目赔偿我们受害者。

 

请愿书

尊敬的老[龄]科研中心领导同志:
  请愿人许佳明现年七十五岁,现住,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24-1栋二单元四楼、(万泉东里居委会收)强烈要求日本政府给中国劳工补赔损失讨还工资。
  中国只是放弃了政府之间的战争赔偿、从未放弃民间的受害赔偿。
  回忆我难忘的痛苦灾难、愤恨日本军国主义好战分子侵华暴行,我怒火万丈恨之入骨。1942年3月间,侵华日军在北京西郊,强迫抓走我去日本国做劳工,由北京西直门上火车,在廊坊站以北、中国同胞有三个人跳火车,被摔死两个、活着的这一个,日本兵拉上火车捆起来到了塘沽港,日军让全体劳工看看,恶狠狠地用刺刀挑死了。在塘沽港,日本兵野蛮的强制抽出每个劳工鲜血20升,充实他们的军用血库。在去日本国航海中中国劳工有人跳海脱开这次灾难,也被日本兵抓上来吊打上刑。死在船上的劳工尸体,日本兵强迫抛到大海里葬身鱼腹。一路上,吃发[霉]的小麦皮子,经过下关、东京,到了群马县利根郡在昭田火车站下车,西行四五里,就在山坡上住进木板房、夜间睁眼可以看见星星月亮,门外还有警察看管,就在这个人间地狱里吃住四年之久。日本[警]察白天管着,夜间看着,手持大棒逼着劳工开山挖洞,打通水力发电通道80多华里,凿通几座大山建成飞机格纳库几座。中国劳工每天吃稻糠、地瓜干、黄豆,每天不足8两,饿的骨瘦如柴,冬夏穿着麻袋片、水泥袋四年之久,日本政府只给劳工一套桑树皮做的单衣,东京政府迫害虐待劳工残忍恶毒,致使中国同胞死、伤、残的人数惊人可怕。我们这批劳工,去日本时380多人,45年末回来时只有140多人活着回到祖国,中国同胞回国上船时,每人捧着两个骨灰盒,到青岛住进仓口同兴纱厂,由于各方的阻挠,捧回来的我们同胞的骨灰盒全部扔到同兴纱厂里。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强拉朝鲜青年妇女20万,充当日军[随]军妓女。尊敬的领导同志,这就是侵略战争给老百姓造成的灾难。朝鲜妇女要求宫津首相赔偿精神和肉体摧残损失,已经得到承认赔偿损失。日本昭和、东条英[机]对待劳工,[惨]无人道、灭绝人性。中国劳工要求日本政府按[照]国际人道主义准则讨还工资赔偿损失,这是完全应该的,理所当然的,只有讨清欠债,才能维护民族尊严、弘扬民族正气,中、日友好邦交才是公正的、持久的。请求协助办理赔偿。
  要求日本政府赔偿项目如下:  (请求批复,必要时我可以去北京面谈)
1.必须偿还四年的工资;2.必须偿还20升鲜血价值;
3.必须赔偿右脚创伤费;4.必须赔偿我四年的精神损失。
证明人:当年和我在日本国受害当劳工,现在活着的人
王永义,现住河北省永清县后奕乡邓家务村。
何成彦,现住河北省永清县别古庄乡老幼屯村。
李林槐,现住河北省永清县别古庄乡前刘武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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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愿人
许德明(人名章)
94年.3.15日

s0822-e s0822-p1 s0822-p2

劳工(SL), 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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