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807
写信日期:1993-03-02
写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受害日期:1936
受害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写信人:杨学兰
受害人:杨子平(杨学兰的父亲)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1936年我的父亲被日寇以抗日共产党的罪名抓起来受尽残酷折磨最后枪杀于刑场。日军又把我家的财产木没收,母亲带着几个不成年的孩子在山中避难。根据我的情况我要向日本国讨回公道。
童增同志:
我是一个退休多年的老职工。家住在沈阳市,最近在报纸上看到一件新闻,那是在93年2月27日沈阳日报转载向日本国讨公道的文章,引起了我多年压在心头一桩痛苦的事情。在36年我父亲杨子平以反满抗日共产党的罪名,被日本战犯筑谷章造亲自逮捕,经过四个多月的残酷折磨,最后将父亲杨子平枪杀于沈阳市大西边门外的刑场。(杨子平的材料都记载中国档案馆内)父亲杨子平曾毕业于英美合办的商业学校,精通英语。毕业后来奉天启东烟草公司任总代理,兼任利兴商行的经理。此后自己创立泰丰号商行,逮捕后商行与家中全部财产没收归于日本,迫使母亲领了几个不成年的孩童,回山东老家避难。(哥哥十几岁,我才六岁,妹妹才2岁)待全国解放后,51年我们又回沈阳,父亲的事迹长期被埋没,得不到解决。我们曾多次向政府请示要求落实,就在87年7月份山东省人民政府才批准,追认杨子平为革命烈士,并发了一份烈士证书,就算完事。以后什么表示都没有,根据我父亲的情况,我们是否可向日本国讨公道,请你指示我当怎么[做]。盼速回信。
此致
请示人:
杨子平的女儿:杨学兰
9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