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802
写信日期:1992-12-21
写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
受害日期:1940-08-02
受害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
写信人:王清平
受害人:王清平
类别:轰炸(AB)
细节:1940年日本飞机轰炸四川我当时在警察局任文书工作,当天中午11时日本的9架飞机一起投放燃烧弹轰炸声和机枪声响成一片造成数百人伤亡,炸毁街道,数千间房屋。其中我的个人财产全部损失,这一切应由日本侵略军全部负责。
童增同志:
您好!
近得信息说,日本侵略军侵略中国时而遭受损失者有向日本索取赔偿的权力。我就是一个遭受日机轰炸的受害者,我名王清平,是退休职工。
1940年8月2日(农历6月29日)日本飞机轰炸四川省隆昌县城,当时我在隆昌伪警察局任文书工作。当天中午11时许,县防护团发出紧急警报后,我立即由局里跑向东门外约300米远的河边时,日机9架已临空了。我立即躲在河边一灌木丛中,这时我四周的燃烧弹火球熊熊燃烧,房屋着火,隆烟滚滚,距我50米远的河中投下一枚炸弹,激起数丈高的水柱,又听见飞机低飞的机枪扫射声。一会儿,飞机远去了,我认为这里不安全,迅跑远地躲避,刚跑不远,第二批飞机又轰炸了,我立即侧躺稻田边,腹抵田坎,全身衣服浸在水里,仍听轰炸声、机枪声响成一片。第二批飞机离去不久,就闻解除警报信号了,我马上返回局里一看,天哪!局的全部房屋以及四周相连的居民住宅全被炸成平地,中间还有一个大炸弹坑,遍地是瓦砾和碎木屑。这次敌机轰炸造成数百人伤亡,炸毁十余条街道,数千间房屋,损失极其惨重。幸好我未受伤,但我的私人财产,全被炸成碎片,计损失新棉大衣一件,被盖一床,蚊帐一笼,毯子一张,衣箱一口(内有衣裤三套,衬衣二件)皮鞋一双,如果以今天的价格计标,约合人民币350元。日军的侵略罪行现记忆犹新,我们无辜遭受的损失,应由日本侵略军负全部赔偿责任。
此致
敬礼!
四川省隆昌县石燕职中退休职员
王清平上
1992年12月21日
回信请交:四川省隆昌县龙市镇堰塘湾村三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