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785
写信日期:1993-08-03
写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受害日期:1938-1939、1944-05
受害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
写信人:沙蓬玲
受害人:王明阁、屈玉霞
类别:轰炸、其它(AB、OT)
细节:1938-1939年日本飞机多次轰炸我的老家,使我家的房产、财产一切全部炸毁,1944年我的父亲被重炮炸死。向日本讨回公道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希望日本政府敢于面对这一切。备注信封丢失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受害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日本侵略者入侵我国长达几十年之久,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罄竹难书,令人发指。虽然历史己推进到二十世纪末期,但是日本侵略者所犯下的一笔笔一桩桩血泪账我们仍是记忆犹新历历在目。正告日本国政府日本侵略者给中国人民所带来的灾难屈辱我们永远不会忘记。
时至今日你们并未对中国人民的损失作过任何交待,没有进行过任何赔偿,我们感到莫大的遗憾。根据“雅尔塔协议”、“波茨公告”、“开罗宣言”,及一系列的国际公法,发动侵略战争的战败国必须承担受害国人民的一切损失的赔偿。据此我们必须向你们讨还公道,强烈要求赔偿中国人民的一切损失。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全面的侵华战争后,我家也遭受到生命财产的直接损失高达三十伍万美元,详情为下:
一、1938年至1939年日本飞机多次轰炸我的老家湖北省老河口地区,致使我家的房产,财产及一切细软全部炸毁,使我们无家可归,离乡背景,遂经河南省邓县,南阳等地逃难到洛阳,造成的损失达10万美元。
二、1944年5月日本大举进攻,用重炮轰击洛阳,我父亲王明阁被击中惨死,学识渊博,才华横溢的父亲时年仅24岁。要求赔偿20万美元。
三、洛阳即将失守之际,我母亲屈玉霞(现健在)带着我向祖国的西北方逃难。在上有日机轰炸,下有日军追击的处境下,身无分文,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孤儿寡母所经受的日子是可以想见的,我们的精神,肉体均受到巨大的折磨,摧残,损失巨大,要求赔偿5万美元。
向日本[国]讨还公道,要求赔偿损失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的,要求受害索赔是我们的权利,要求受害索赔是我们的正义之举,望日本国政府尽快付诸实施,以了中国人民的心愿。
罗
中国普通公民 沙蓬玲
通信地址:中国成都市
奎星楼街17号附4号
邮编:610031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日
此件以快件寄往日本大使馆
快件号是:1993.8.7.0488
邮电所:长顺街邮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