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775
写信日期:1993-08-07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2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李喜牌
受害人:李二秀(李喜牌的二哥)
类别:谋杀(MU)
细节:我二哥秘密从事抗日救国活动,1942年被日军发现后关押在驻地,关押期间受尽了严刑拷打最终也没说出地下党机密,日军无奈用刺刀刺死了我哥。我要日本政府对我们一家进行赔偿。
讨还赔偿
我哥李二秀,河北省元氏县南佐西北街人。1921年生人。初中毕业后在山区旷村教抗日小学,组织学生抗日救国会,参加地下党组织,秘密从事抗日救国活动。
1942年,日军在南佐活动加紧,我哥行踪被日军获悉,在他深夜回家探望父母之际,被日军宪兵队抓走,关押在日军南佐驻地。关押期间,我哥受尽了严刑拷打的折磨,始终没有说出地下党的机密。日军无奈,用刺刀将其刺死,并挑入井中,死时年仅二十一岁。
我哥死后,我父哭瞎了双眼,我母也思儿心切,身染重病,嫂子改嫁,留有一女,因父母已失,不幸夭折,我与姐姐将父母奉老天年,现姐姐也已去世。根据国家政策,我把情况反映上去,望考虑。
鉴于以上事实,我要求赔偿损失一万美元。
申请人:李喜牌
情况属实(元氏县南佐镇南佐西北街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93.8.4
情况属实(元氏县南佐镇人民政府)(政府章)
9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