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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729

信扫描序列号:s0729
写信日期:1992-11-28
写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
受害日期:1939
受害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
写信人:罗淑珍(叙述人)唐少华(代笔人)
受害人:罗发成(罗淑珍的父亲)
类别:谋杀、其它、轰炸(MU、OT、AB)
细节:父亲为了阻止日军疯狂的屠杀参加了抗日队伍,1939年被日寇抓住,日寇要我父供出同党我父誓死不从最终受尽折磨被日寇杀害,母亲悲伤过度去世,我和弟弟在一次日寇轰炸中失散至今下落不明。请童增老师为我伸张正义。

 

童增老师:
  你好!
  自我读到《国人向日本要求受害赔偿纪实》以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你把我们家多年的要求和愿望都写出来了。一定要日本向中国人民谢罪,向我家进行赔偿。
  我叫罗淑珍,女,家乡原江苏省如皋县花子街人。父亲罗殿成,为了阻止日军疯狂的屠杀,参加了抗日队伍。这支队伍指挥员名叫薛成中,我父亲任队长。日军对中国的烧、杀、抢,无恶不作,当然,江苏海安也不例外。日军战船在海边横冲直撞,炮击岸边村民。我父亲带领这支队伍奋起反击,终因寡不敌众,于民国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被日军抓住,这日军指挥官要我父亲供出同党,我父亲誓死不从,他们就用皮鞭、烙铁等刑,次日,用铁链横穿肩骨,游行如皋县东西南北四门。并不断用枪把打,用香烟屁股往腰里塞。整整四天,被日军拷打死去活来,最后,于二十八日被日本鬼子很长东洋刀杀害。不久,母亲因悲愤过度去世,剩下十几岁的我和弟弟。在一次日军狂轰滥炸中,我和弟弟分散,至今下落不明。家中房屋被炸,无家可归,至后乞讨度日流落他乡江西。现我六十四岁,年老体弱,无收入,无工作,家里非常困难。特请求童增老师为我[伸]张正义。要求日本方面对我家进行赔偿。

[代]笔人:唐少华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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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OT), 谋杀(MU), 轰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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