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10 月, 2018

s0722

信扫描序列号:s0722
写信日期:1993-03-04
写信地址:安徽省明光市嘉山县
受害日期:1937、1938
受害地址:安徽省徐州市凤阳县
写信人:武世余
受害人:武贵宝(武世余的祖父)、方氏(武世余的母亲)
类别:劳工、其他大屠杀、其它(SL、OM、OT)
细节:我祖父在凤阳县因躲避不及时被日寇抓了去充当劳工苦力,终日在日寇的皮鞭下流血流汗,过着非人的生活,因为祖父年纪大不能当牛马使唤,日寇便杀人取乐,他们把这批没有劳动能力的人聚集到一起全部活埋。母亲也被日寇的飞机炸伤,家里的房子被炸毁。这些冤情我一定要申诉,让小日本血债血偿。

 

童先生大鉴:
  日本在二次大战期间给我们中国人民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计算的。人命[财]产都是很严重的,这就不用敝人再多说了,五十多年的血债直到今天才由您贵童先生站出来替我们中国广大受害的人民说公道话而向日本当局追返公道,这种为广大的受害人站出来说话的义举实令我们受害人而感德不尽也。
  此致
最高的敬意并祝
童先生府上阖家大安。
  并请把敝人的名字武世余同我儿子武明强、武耀明两人一同签在童先生所要求的我们中国人的一亿人的签名单上为感。
  致以最高的敬意

武世余敬呈
1993.3.4

请求事

九三年三月九日

  请求事人,武世余,男,现年70岁,[原]是皖省定远县人,现住明光镇县邮局退休职工。因三七年日寇侵华,我祖父武贵宝,字丹成,时年65岁,被日军在凤阳临淮关盐行内抓去当苦力劳工,终日劳累而被活埋致死,至今尸骨无存。老母方氏,于三八年春,被日机于定远县城关镇家中炸伤致残,因当时受伤严重,医治无效,终成残废。左腿残,腰部伤重,行动不便,腰[弯]人不能直立,已于40年前因伤残而丧命。我家的房屋前后计三大进,被日机轰炸的片瓦无存,寸草不留。我母方氏即于那天遭到炸伤,而成残废。据我多方了解和探询,我祖父当时在临淮头被抓去,好多老人均未回归,而无一人逃出日军的铁掌之下,全被劳累而死,后被侵略者活埋而丧命。侵略者杀人如儿戏,把我广大人民群众当牛当马来役使,皮鞭之下,不知几许人丧命。天道好还,公理必诉,家仇也应同侵略者结算。根据我家的人口,损失一死(祖父被活埋)一伤残(母方氏被炸伤),三大进房屋被炸平,家具什物被炸光,这种遭遇在当时,不可胜算,何[止]三户两家呢。我向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点头者元凶,日本侵略军头子和刽子手们声讨,赔偿所有中国人的一切损失,还我人民的公理,八年荼毒一[概]结清。谨上。
  此达日本当局。

被害人 武世余
子 武明强

  童先生请把敝人武世余同子武明强两个人的名字给签上。
  此致
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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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屠杀(OM), 其它(OT), 劳工(SL), 轰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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