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21 10 月, 2018

s0721

信扫描序列号:s0721
写信日期:1996-04-24
写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
受害日期:1943-07-21
受害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
写信人:高崇柏
受害人:高崇贵(高崇柏胞兄)
类别:谋杀(MU)
细节:我胞兄是共产党员,1943年7月21日被日寇宪兵队抓捕,多次遭到严刑毒打逼供,但始终回答“不知道”。因此被日寇杀害。为此,我要控诉日本政府,日本政府应赔偿我家的损失。另附上证明材料。

 

中国民间受害者向日本国索赔起诉书

  原告:高崇贵烈士胞弟高崇柏
  被告:日本国政府
  起诉案由:
  关于日本侵略者杀害共产党员高崇贵烈士,高崇贵烈士向日本国索赔的起诉
  烈士高崇贵,共产党员,系山西省翼城县中卫乡南庙村人,是我的胞兄。在日寇侵华期间,任地下区分委书记,专职从事对日寇拼搏斗争,公开身份是屋山村小学教员。因我抗日四区区长李虚如被日寇宪兵队捕去变节,于一九四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与董元良、孔庆钟一齐遭日寇宪兵队抓捕,曾遭多次严刑毒打逼供,但始终回答是只有四个字“我不知道”。因此残遭杀害,体无踪迹。死时年仅二十五岁。
  胞兄残遭杀害后,不仅使党的队伍失去一位先锋战士,而且给家庭带来极大的损失。父亲、母亲、妻等身心受到极大摧残,使母亲气急身亡;父亲怒急眼瞎,不久相继逝世;妻患重病后也去世,害得家破人亡,断子绝后。这种灭绝人性的滔天罪行实属难饶。为此,控诉日本国政府,除对当时侵略者严惩不[贷]外,并应赔偿经济损失一千万日元。
  此致
日本国驻中国大使馆佐藤嘉恭大使阁下
转交日本国政府

中国民间受害人高崇贵烈士的胞弟高崇柏
公元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高崇柏(人名章)
山西省翼城县中卫乡南庙村(村委章)

以上情况属实
96.5.26
翼城县中卫乡人民政府(民政专用章)
注意 现移居到北庙村居住

证明

  烈士高崇贵同志,中共党员。在日本侵华期间,任地下区分委书记,公开身份是屋山村小学教员,专门从事地下组织活动,对日斗争。于一九四三年被日本宪兵队抓捕杀害。家属所诉之事确属实情,特此证明。

证明人:董银奎,共产党员,原党支部书记,年71岁
公元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情况属实
翼城县中卫乡南庙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证明

  烈士高崇贵,系中共党员,在日寇侵华期间,任地下区分委书记,与我直接联系。因我抗日四区区长李虚如被日寇宪兵队捕去变节,出卖组织和同志,高遭被捕残害。家属所诉,完全属实。特此证明。

唐风,共产党员,离休干部,七十九岁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唐风(人名章)

s0721-e s0721-p1 s0721-p2 s0721-p3 s0721-p4

谋杀(MU)
About 10000cfj_3o5som

Leave a Reply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