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679
写信日期:1993-08-15
写信地址:信中未提
受害日期:1940
受害地址:四川省重庆市丰都县
写信人:傅仲平
受害人:傅仲平一家
类别:轰炸、其它(AB、OT)
细节:我家在四川省重庆市丰都县有一栋小洋楼,1940年日军狂轰乱炸,衣服、首饰、母亲的陪嫁、多年的积蓄以及小洋楼被炸得荡然无存。我们要求日本政府对我们给予经济赔偿。备注信封丢失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受害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自从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本全面发动侵华战争以来,我家财产遭受了严重损失,约合中国人民币柒拾万元。详情如下:
一九四〇年四川省丰都县商业场大街“民乐园”对面“万国药房”附近我家一栋两楼一底的小洋房(钢筋混凝土结构,四室一厅一厨一厕)受到日机狂轰滥炸,当时我父傅西钱、母许玉芝刚结婚不久虽免于难,但结婚时的衣物、陪嫁、金银首饰、多年积蓄而修的小洋房被日机炸得荡然无存,以至弄得我们的父母和我们无家可归,……。一九四一年至一九四五年间,日机多次轰炸重庆,每次途径丰都弄得全城人惶恐不安,每次都迫使我和我的哥哥停止学习,上山蹲防空洞躲日机,我们的身心均受到严童伤害,为此,我谨代表死去的父母以及我们全家强烈要求日本国政府赔偿日机轰炸我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投降了,战后新中国政府以中华民族博大宽厚的胸怀及高尚的美德放弃了国家要求日本给予战争损失赔偿。但是,对民间个人受害索赔从未放弃。这是因为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不仅给中国国家,而且给亿万普通中国老百姓带来了一场浩劫和无比巨大的损失,日本作为发动侵略战争的战败国必须承担受害国人民的一切赔偿,这是《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文件规定的,也是中国广大民间对日受害索赔者的共同心声。日本侵略军欠了中国人民的血债,一直没有偿还,我们现在并不要求用血来还,而是要求给予经济赔偿,如果连经济赔偿也做不到,那么日本政府将把这笔血泪债拖到何时呢?日本政府将何以取信于曾经被日军伤害的中国百姓,将何以取信于亚洲和世界?为了让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为使中日邦交正常化进一步发展,希望日本政府积极行动起来,赔偿损失,填平日本侵略军在中国普通百姓身上挖下的历史伤疤!
受害索赔人:中国普通公民 傅仲平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