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645
写信日期:1993-03-09
写信地址:湖南市汨罗市
受害日期:1941-09
受害地址:湖南省津市生产街
写信人:张贵卿
受害人:毕昌明(张贵卿的外祖父)、张贵卿的外祖母
类别:其它(OT)
细节:1941年9月我家的房屋全部被日本侵华强盗烧光了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两位年迈的外祖父母遭受劫难,日本政府必须承担赔偿损失。
童增同志:
您好!
您为我们在1931-1945年饱受日本侵华战争迫害的中国人民,您不辞劳苦作了大量工作,我们衷心感谢您为中国人民主持公道。
我写了一份书面材料及索赔要求恳求您转给日本驻中国大使馆
再见 敬礼
您身体健康
工作胜利
张贵卿
1993.3.9日
向日本国索赔材料
我外祖父毕昌明母亲毕烈珍是湖南人,住湖南津市生产街。
外祖父只有独生女儿一人,嫁给张信普,我父亲张信普是毕家招郎女婿,他常年在武汉做生意,为外祖父母生活做了四栋楼房,一栋平房。外祖父是铁匠,自己用一栋,其余四栋给别人住。
在1941年9月被日本侵华强盗烧光了,造成严重损害。两位年迈的外祖父母遭受劫难,日本政府必须承担赔偿损失费用人民币21万元。
外孙张贵卿启
现在住址:湖南省汨罗纺织印染厂桔园新村二栋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