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628
写信日期:1994-04-09
写信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受害日期:1938-07-23
受害地址:信中未提
写信人:朱水德、梅神宝
受害人:梅先高(梅神宝的祖父)
类别:谋杀(MU)
细节:日本兵到我村抢劫时我的祖父因害怕准备躲起来结果被日本兵发现就用枪射击未死继而用刺刀杀死。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切实赔偿。
童增老先生:
您好!
您老人家身体健康、工作愉快吗?一切都好吗?请您老人家接受我这份良好的祝愿。
这次来信,就是关于索赔一事,我特向您老人家询问一下。上月三月二十四日向您去了一封信函,您老人家收到了没有。我这次又有人向我询问索赔一事。这次冒昧的向您老人家来这封信。请求您百忙之中代办一下,我是受冯锡保老人家的委托办了这回信。至于您老人家怎样处理,请来信告知。
我叫朱水德,地址是武穴市钟荣武
东65# 邮:436400
此致
谢谢
晓生 朱水德
4.9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本受害者索赔书
日本政府: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给和平的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灾难,也给我家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灾难和损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特要求赔偿。
情况如下:
中国农历一九三八年农历闰七月二十三日上午,日本兵到我村抢劫时,我的祖父梅先高当时害怕准备躲在后背山被日本兵看见用枪射击未死,继而用刺刀杀死。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战败投降,根据《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菠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日本必须赔偿民间的一切损失。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认真考虑,切实赔偿,以利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
受害索赔人:中国公民 梅神宝(手印)
湖北省武穴市太平乡刑元村十一组
一九九四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