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622
写信日期:1993-08-14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4-04-26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解双吉
受害人:解双吉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4年被抓到门头沟煤窑做劳工直到日本投降才被释放。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我的损失。
讨还赔偿
我是元氏县南佐镇北佐村人,现年71岁。在1944年4月26日被驻南佐宪兵队抓捕,当时有南佐局的苗局长,镇警长(赞皇县人)把我们带到元氏,后又解到石家庄——北京。在北京西园抚容所门头沟煤窑做劳工,直到日本投降才被释放。当时还有北佐的解二革宁(至今无音信)。正庄乡城郎村的刘聚成。
河北省元氏县北佐 解双吉
1993年8月13日
元氏县南佐镇花佐村村民委员会(村民章)
要求赔偿15000美元
情况属实
元氏县南佐镇人民政府(政府章)
南佐镇政府
9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