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600
写信日期:1992-12-21
写信地址:浙江省永康市
受害日期:1942
受害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
写信人:方锡富
受害人:方基根(方锡富的父亲)、郑鸿叙(方锡富的外祖父)
类别:劳工、细菌和化学战、其它(SL、BC、OT)
细节:1942年浙江沦陷。我父亲的中药店被日军洗劫一空许多珍贵的药材都被日寇掠夺,父亲被抓去挑担子最后致死,我的外祖父因为日本人放了细菌最后脚烂而死。要求日本政府给受害者赔偿。
方锡富,1934年出生,现年59岁,1942年浙江沦陷时8岁。
我父亲方基根在金华县让长村开永生堂中药店,店里羊有梅花鹿9只,准备取鹿茸用。鹿茸是最佳的补品,鹿肉和骨可做百补全鹿丸,价值昂贵。现在每只5000元,可是经过日本人的掠夺,这种产于东北长白山的梅花鹿在我国南部已经绝种。
另外还有很多贵重药品被抢。
如(麝香、龄羊、犀角、西牛黄等)。
以上是我店的主要财产,据初步估计价值9万元。
再加上我父亲和我逃难到山里,过了6天回店里看一下,走到村边铁路上时,被日本人抓去挑子[弹],因为我让长村靠近浙赣铁路,离铁路300米,挑了4天子[弹]逃回后的了伤寒病死亡,迫使我这个8岁的小孩成了孤儿。生活非常困难,店破人亡。
我的外祖父郑鸿叙,因为日本人放了大量细菌,也和其他很多受难同胞一样,烂脚死亡。
日本人用的是三光政策:烧光、杀光、抢光。1942年中秋节后的第一个晚上烧光金华县,让长、龙衅、郑阳、叶店、白龙桥等20多个村庄,是我亲眼所见。
要求日本政府受害赔偿。
方锡富
92.12.20
杜凤良,现年77岁,因1942年日本兵驻在土头山村好几个月,只要逃到山上避难,1周岁的女儿受不了折磨死在山上。
要求日本政府受害赔偿。
杜凤良
92.12.21
俞鑫家 卢天双 卢晓红
赵福圻 倪善言 金左臣
徐汝松 范以林 蒋兑生
蔡尔聪 王文寿 巩维经
郑友松 滕春铨 汪汝实
苳樟芝 孙雄相 许存义
土头山村民杜玉叶的父亲,是被日本鬼子剖腹而死,我向他联系,他说:乡政府已帮他上报了。
祝您身体健康。
93.1.27 方锡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