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597
写信日期:1993-08-07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4-10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康广文、王景仁
受害人:康广文、王景仁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4年被日寇押送到了日本做劳工一年多的时间吃的是牛马食干的是牛马活。要求日本索赔。
讨还赔偿:
康广文,王景仁系河北省元氏县北褚乡西同下村人。广文,现年七十岁;景仁,现年七十二岁,于一九四四年十月份被日寇领导下的警卫队抓走到元氏。以后送到石家庄,从石家庄座火车到塘沽收容所。住半月以后到港口上船,通过太平洋走了九天到达日本山口县下关。被政府检查后,又座车到北海道上砂川,又座车穿过几个山洞到四坑煤窑,在煤窑一直干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时间吃的是牛马食,干的是牛马活,至日寇无条件投降后,于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份回到祖国。
当时本人身体状况不好,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根据以上情况本人要求赔偿一万美元。
河北省元氏县北褚乡西同下村
康广文 王景仁
河北省元氏县北褚乡西同下(村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