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595
写信日期:1993-03-21
写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受害日期:1940
受害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写信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板城乡六虾村村民委员会
受害人:六虾村村民
类别:其它(OT)
细节:1940年日军进入我村大肆洗劫,一把火将我村房全部烧毁,禽畜、圹鱼以及一切家私掠夺一空。日本政府必须赔偿我村村民的所有损失。
童增同志暨各位老龄科研家:
你们寄来的文件我们已收到了,经阅读初步领会精神。
现在我们已根据你们的指导,我们已调查收集好我们村被害的情况,并把各种数字开列统计。这些遭劫的物件,其价值是按我们家乡现阶段的,是大约估算而不是精细和准确的价格。遭洗劫的物件及被焚烧的房屋、伤亡人员已是确实数字。
材料我们是搞了,可是,我们没有办理个个签名盖章,因为我们村被害的属于集体性的,而不是个别人、户或者一部分,我们一直认为需要集体搞。
至于我们这样做对不对,还需要怎样搞,都请你们在回信时,多多并明确地给我们指导。这次[附]上遭害损失物件数字的同时,简单附带说说数语,其他问题与事情以后再谈。
顺祝
万事胜意!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板城乡六虾村公所六虾村民委员会敬上
1993年3月21日
索赔请愿书
请愿理由:世界二战期间——1938年至1940年,日军侵占钦邕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板城乡六虾村公所六虾村(原辖属广东省钦县小董镇第八保六虾村),游击队跟日军抗衡,后被兽兵围攻并攻陷,六虾村沦入敌手后,日军汉奸对我村大肆洗劫。房屋全部烧毁,一切家私什物统统劫掠或捣毁,损失惨重。现在要求日本国如实给我赔偿。
事情经过:
民国廿八年(1939年)冬,倭寇进犯钦邕。那时候,气焰嚣张一时的日军,在沦陷区的土地上横冲直撞,无恶不做。一时间,恐怖的气氛笼罩着,城镇与村庄,在日军的指使,汉奸的恫吓、威逼和诱惑下,一些人被吓慒,慌张、胆怯起来,都摇尾乞怜,屈膝甘愿做日军的走卒或当顺民。而民族自豪感鲜明,爱国热情高昂的人更多,六虾村韦姓子弟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我村民众,经过深入敌占区或日寇军营,明察暗探,了解到日军十恶不赦,与我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于是,我们作出了自己的抉择——为中华民族争气,与日军拼!
当日军铁蹄践踏我们家乡不久,我村民众在当时南九游击司令部司令官陆竹鹏的直接领导下,组建一支游击大队。这个组织用本村原有的洋土步枪武装自己,(后来得到南九游击队司令部在弹药方面供给)誓死保卫家乡。
游击大队组建后,这支队伍经常出设在小董、板城两个乡镇的山野不时进行阻击或偷袭日军。日军在这个地区的村庄和圩镇,施行三光政策的过程,受到不小的干扰。故日寇把我游击队和六虾村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怀恨在心,忿忿扬言非把我村拔除不可,定要把我游击队扑灭。
1940年5月25日,日军即纠集各兵种两千多人马,突然围攻我六虾村,我英勇无畏的游击队健儿激昂地跟他们奉陪。经过一昼夜的浴血奋战,毙伤敌军一百六十多个,我方也伤亡廿余人。但因敌众我寡,武器差劣,又无援兵及时解围,不能全歼日军。为了保存有生力量,于26日深夜,我游击大队及村民决定突围,主动撤离村庄,转移古道岭待机再战。
27日,日军进入我村后,大肆洗劫,一把火将我村房屋全部焚毁;所有的禽畜、圹鱼以及一切家私什物掠夺一空,不能搬走或价值不高的东西统统砸烂。
我村遭此劫难,距今虽然已半个多世纪了,但我们的元气尚没有恢复。村民们每当茶余饭后谈及此事,无不气愤填膺!现在知道了有这个讨债难得的机遇,所以村中男女老少,全村上下,村头巷尾,到处呈现一派意气激昂的讨债呼声,一致呐喊坚决要日本国赔偿我们的损失!
我村民众已下定铁心,发誓要跟日本国斗下去,直斗到最后胜利!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请愿索赔人:板城乡六虾村公所六虾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请愿索赔的损失物(折款) 银单位:美元 重量单位:公斤
第一部份
房屋(大部土木结构,少量火砖瓦结构)共计六十四座,917间。具体分列:30间房的一座;20间房的八座;16间房的三十六座;10间房的十座;7间房的五座;5间房的二座;3间房的二座。每间房造价值580元 本部分共计531860.00元
第二部份
死难(阵亡)人员,负伤人员
①死难七人 按我国当前空难赔偿(包括保险金)每名约30000.00元
②负伤15人 共计210000.00元
甲、重伤二人 每人1000元 共计2000元
乙、轻伤十三人 每人550元 共计7150.00元
本部分共计:219150.00元
第三部份
①水牛、黄牛 125头,每头190元 计23510.00元
②肉猪 168头 每头165元 计27720.00元
③母猪 15头 每头170元 计2550.00元
④禽类 2500只 每只3.80元 计9500.00元
本部分共计:63280.00元
第四部分 农具
①犁耙 145件 每件6.50元 计 965.00元
②锹锄 289把 每把2.40元 计 1464.00元
③水车(龙骨车)61部 每部24元 计 1464.00元
④各种刀具 351把 每把1.60元 计 561.60元
⑤石镰(石牛)102只 每只9元 计 918.00元
⑥禾镰、禾釵491把 每把0.55元 计 269.50元
本部分 共计:4871.70元
第五部份 炊具
①铁锅 192只 每只3元 计 576.00元
②钢锅 183只 每只1.80元 计 347.70元
③碗碟盆 6566只 每只0.50元 计 3283.00元
④各类型陶器大小缸 288只 每只2元 计 576.00元
⑤锅铲、勺子、水椟366只 每只0.60元 计219.60元
⑥碗柜 65只 每只4.80元 计 312.00元
⑦木锅盖 172只 每只1.10元 计 189.30元
本部分共计:5503.60元
第六部份 家具
①木料方、圆、长桌 256张 每张2.50元 计 640.00元
②木料方、圆、长凳子 756张 每张0.50元 计 378.00元
③木板柜 211只 每只32元 计 6752.00元
④木板栊箱 182只 每只11元 计 2002.00元
⑤铜脸盆 65只 每只6.60元 计 429.00元
⑥瓷脸盆 47只 每只2.90元 计 141.30元
⑦木脚盆 450只 每只1.80元 计 810.00元
⑧木料风柜 54只 每只35元 计 1890.00元
⑨各型竹料箕 378双 每双0.80元 计 302.40元
10各型号簸箕 356只 每只0.75元 计 267.00元
11木料水桶 158双 每双3.20元 计 537.60元
12木料马桶 149双 每双2.80元 计 417.20元
13各种康、米、筛 251只每只0.77元 计 193.27元
14挂壁时钟 41只 每只13元 计 533.00元
15台座时钟 32只 每只3.80元 计 121.60元
本部分共计: 15414.37元
第七部份
埔田作物(一年半时间无收或减收)
①水田(本村村民耕) 每亩稻谷1220斤 每斤0.15元
689亩 共谷840580斤 计 126087.00元
②水田(祖公拜墓田租出外村)每亩稻谷1220斤 每斤0.15元
85亩 共谷103700斤 计 15555.00元
③埔地65亩 每亩产值250元 计 16250.00元
④蚕桑21亩 每亩产值420元 计 882.00元
不部分共计: 158774.00元
第八部份 竹、木、果树
①各种果树 251棵 每棵果产值49元 计 12299.00元
②被砍大树55棵 每棵价值33元 计1815.00元
③被砍青竹 800棵 每棵价0.78元 计 624.00元
本部分共计: 14738.00元
第九部份 衣服、床上用物
①木料床板 548副 每副25元 计 13700.00元
②棉被 389张 每张15元 计 5835.00元
③被单 378张 每张6.50元 计 2460.00元
④蚊帐 495张 每张5.90元 计 2920.50元
⑤衣服 481套 每套6.50元 计 3126.50元
本部分共计: 15712.00元
第十部份 金银首饰。铜板
①各种银器 8斤 每斤价350元 计 2800.00元
②各种银圆 1956只 每只价8.40元 计 16610.40元
③各代、色铜板(铜仙)128板,每板1000枚 每斤价4.20元
每板5.5斤 共704斤 计 2252.80元
④大铜锣(婚礼使用)4只 每只重4.5斤 每斤价5.10元
计99.00元 本部分共计:21761.80元
统共金额:1051065.47元
附件二: 木质大匾一块
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党的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为了嘉奖我六虾村抗日有功,题赠木质大匾一块,以供留念。题字于匾中央是“忠勇可风”四个苍劲有力的凹形行书大字。匾文是:建国二十八年冬倭寇进犯钦邕钦县六虾村韦姓子弟奋起杀敌沉毅抵抗弹不虚发卒能伤毙敌骑数十其英勇歼敌之精神殊堪衿式爰缀数言藉昭激励。匾尾书写: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题赠、中华民国三十年七月吉日
附匾额 (照片)在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