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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571

信扫描序列号:s0571
写信日期:1993-10-21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5-03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时家荣
受害人:李三元(时家荣的丈夫)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丈夫在日本侵略中国时被抓到日本做劳工,在那里吃不饱,穿不暖整日在地下干活。由于在日本受惊吓过度活了50多岁便离开了人世,基于叙述的这些情况,我要向日本国讨回公道,赔偿我丈夫的损失。

 

要求赔偿

  我夫,李三元,河北省元氏县南佐镇东南街人。日本侵略中国时期,于一九四五年三月五日在南佐被日寇抓捕送往元氏。三月六日送到石家庄,三月七日到山东济南,三月九日又到青岛,三月十日晚在青岛被押上船,坐了32天船才到达日本四国岛爱[媛]县铜矿。在那里挖矿半年多。吃不饱穿不暖。整日地下干活,很少见到阳光。到日本无条件投降后,于一九四五年十一月才回到天津。
  由于在日本积劳成疾,加上惊吓,我夫仅活了50多岁便离开了人世。
  基于上述情况,我要求日本国赔偿损失二万美元。

河北省元氏县南佐镇东南街
时家荣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元氏县南佐镇人民政府(政府章)

情况属实
东南街村委会
元氏县南佐镇南佐东南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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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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