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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561

信扫描序列号:s0561
写信日期:1993-03-17
写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受害日期:1939、1940
受害地址:山东省烟台市
写信人:黄木宏
受害人:黄木宏的外祖父、黄木宏的同乡
类别:其它、轰炸(OT、AB)
细节:日军侵华期间的1939年日本飞机轰炸了我的家乡邻居家的房屋起火烧死了3人。1940年我外祖父在田里忙乎突然被两个日本兵拉到路上抬重机枪,外祖父不愿为日本兵抬重机枪,日本兵就打我外祖父口吐鲜血,回到家不多日就死了。

 

童增先生:
  多年来我都在思考一个问题:即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并造成重大灾难和痛苦,给许多人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日本国应该给予赔偿并赔罪。从报刊上得知你已为此事作了大量工作,我倍感亲切和敬佩。
  我也要代表我的亲人要求日本国给予赔偿。事情是这样的:我家住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庄西陌堂村。1940年春,日本军从烟台南下,早7-8时许,我外祖父在田里忙农活,不略被两个日本兵硬将他拉到路上,要他为日本兵抬重机枪。因我家唯有外祖父一个劳动力,眼看节气就要过去,田里活急待做完,因此不愿为日本兵去抬重机枪,便被日本兵用枪把子从背后将他打的口吐鲜血。就这样还被迫为日本兵抬了两里多路的机枪。由于嘴里不断吐血,日本兵才放他回来,回到家不多日便死去了。此事给我们家造成的损失和困难是无法计算的。一家人不得不分离,各奔东西。我虽然是外孙,但一直与外祖父生活在一起,长达八九年。此后便不得不离开外祖父母家了。这笔血债日本国应该[偿]还,也必须[偿]还。
  此外,1939年发生在我家乡的另一桩惨案是:夏天,日本飞机对我们村庄进行了轰炸,我们家东面不远的邻居,房子被炸并起火,烧毁[房]子三间并烧死三人(其中2个孩子),当时的景象是很凄惨的。我有义务为这些受害同胞、乡亲讨还血债、讨公平。
  我想向日本国要求赔[偿]不仅仅是金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日本国和日本人必须认识他们的国家和他们的前人侵略中国所犯下的罪行,必须认识这种侵略给受害国的人民带来的无穷灾难。
  对日本侵华所犯罪行,比我年[龄]大的很多人已故去,比我年[龄]小的无法知道这些事。我当时年[龄]虽小,但记忆犹新。
  请问此事我如何整理材料,通过怎样的途径向日本国提出要求?恳请尽快回信。谢谢!
敬礼!

沈阳北陵大街25号 邮编110032
地矿部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 黄木宏
199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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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OT), 轰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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