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560
写信日期:1993-08-03
写信地址:信中未提
受害日期:1942-02
受害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兴城县
写信人:张翠杰
受害人:张国香(张翠杰的父亲)
类别:劳工(SL)
细节:父亲被日寇抓走期间过着悲惨的生活吃不饱穿不暖还干好多活,11月生还回来都是骨瘦如柴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备注:信封丢失
日本国驻中国沈阳总领事官,请转日本国政府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申请书》
总领事先生:
日本国政府及其有关人员:
我是一名日本侵华期间受害者之女,我以自己父亲及我一家在日本侵华期间的悲惨遭遇,控诉日本侵略者的滔天罪行。并申诉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受害赔偿!
我叫张翠杰,我父亲叫张香国(原籍兴城县东辛庄乡义和林屯人)。我父亲曾于1942年(民国31年)2、3月间,被日本驻兴城县宪兵队抓走,押送到当时的安东省东部密山一带,修国防工事(现黑龙江省,虎林县)。11月生还。回想起当时父亲曾这祥讲诉过那时的遭遇:“我们很多男人都被强迫坐上闷罐货车,押送到密山一带的荒原上,到了那里都现砍了些树,搭席棚住在又冷又潮的地上。夏天跳蚤、蚊子把全身上下都叮咬得满是脓胞。很多人都长了疥疮,非常剌痒。那时大家痒痛难忍不但不给治疗反而还得挺着去干活,动做慢一点就用枪托子打。每天连橡子面都不给饱吃。更可怕的是得了[像]瘟疫那样的传染病别让他们发现,要是被发现了人还没断气就给捆在铁板上烧,活化成灰再埋掉,[像]是怕给他们也染上。那种惨状真是没法看。每天一个工棚子里都得有几个人被这样折磨而死,我真是命大呀,能够死里逃生活着回来再见你们一面!可是我回来也没有什么用了,我们这些人去时都是身强力壮,可现在全身上下只剩下了这把骨头和一身的病!”
的确,记得那时回来的人都是骨瘦如柴,轻者染上了一身的疥疮,重者是终生残废。我父亲回来不到一个月由于也染上疥疮加上伤寒病,无力医治,含恨死去。
自从父亲被抓走那天起,灾难就降临到了我家,我一家人从此过着乞讨的生活。哥哥活活地被饿死,姐姐的腿上至今还有讨饭时被狗咬的伤疤。真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我们在苦水中渡日一直到解放,这种遭遇和苦难是用语言无法形容和表达的。
因此,我们这些受害者及其子女坚决要求日本国政府给予我们受害者一家壹仟万日元的赔偿费,以告慰久泉之下的父亲和哥哥。虽然说金钱根本无法补偿日本侵略者给我全家人生活及心灵上带来的极巨大的痛苦与创伤,更无法弥补多年来我们对亲人们的思念,但至少可以使我们在心理上得到一定的平衡与慰寄!我想这也是给予有良知的日本国人民,心理上的一种安慰!
日本侵略者曾使无数个美好和睦的家庭,陷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境地,这笔血债和仇恨是无法用金钱来计算衡量和补偿的。但是我们相信,所有具有正义感的日本人民及其当今的日本政府以至所有维护、渴望世界和平的人们,一定会赞成我们的合理要求,以此也给两国人民心理上一个合理的调解及抚慰!
申述人:日本侵华期间受害者之女,张翠杰
199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