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514
写信日期:1993-11-08
写信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受害日期:1938-03-17
受害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写信人:胡冬娥
受害人:朱大妹(胡冬娥的母亲)
类别:强奸、谋杀(RA、MU)
细节:日本兵路过村子到处找花姑娘强奸,我母亲未逃出去。日本兵要强奸我母亲,我母亲反抗后遭到日本兵残害,割断了双手,又砍下了头。备注:信封丢失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本受害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本帝国政府发动了全面的侵华战争,给和平的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罪恶地侵华日本军夺去了我母亲的生命,造成了我家家破人亡,损失惨重。我强烈要求日本国政府赔偿我家人民币贰拾万元。
详情如下:
我母亲叫朱大妹,在1938年3月17日,日本兵路过我村胡家院到处找花姑娘强奸。因当时年轻的妇女大部分逃了,我母亲未逃跑出去,日本强盗兵要强奸我母亲,我母亲反抗,就把我母亲用枪托打倒,随即用刺刀砍断了她的手,后又用刺刀砍落了她的头。
1945年8月15日,日本以战败国身份投降了。根据《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指出:“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必须承担民间的一切损失。”由此,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严肃考虑,切实赔偿我家的损失。
中国人民的决心是,日本政府不赔偿损失,我们决不罢休。
受害索赔人:中国平民死者朱大妹的女儿
胡冬娥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八日
通讯地址:武穴市刊江办事处新矾村十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