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477
写信日期:1992-06-05
写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邳县
受害日期:1942-04(农历)
受害地址:浙江省义乌市
写信人:王焕斌
受害人:王焕斌及同乡
类别:细菌和化学战、其它(BC、OT)
细节:1942年农历4月初7日军用飞机在我家乡浙江省义乌市崇山村散布鼠疫跳蚤,有人得了鼠疫后被日军强行关押做细菌战人体试验,有的被剖腹,有的被砍掉胳膊腿。义乌市因为感染病死去的人有千余人。日军以防止鼠疫蔓延为名烧毁房屋近2千间,包括我家。我支持对日索赔。
童增首长:
您好!
您去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递交了要求民间对日索赔的意见书,代表了民间抑郁已久的意愿,是伸张民族大义的举动,是激发热爱我中华建设四化的巨大动力,在客观上附[和]国内国际法规准则。
我是浙江省义乌市江湾乡崇山村人,我的家乡1942年农历四月初七沦入日寇,日军以崇山村为中心用飞机散播鼠疫跳骚,当鼠疫病人发生后,日军把病人和身强力壮的平民抓到离村一公里的林山寺分别隔离关押秘密作细菌战人体试验,有的被剖腹挖出内脏,有的被砍掉臂膀和腿部,在崇山村塔山下村义务北门被日军散步的鼠疫苗致死千余人(崇山村死了380人,19户死绝),又以防止鼠疫蔓延为名,被日伪军包围后烧毁房屋近二千间(崇山村房屋被烧400余间),在民间对日具有深仇大恨,近日当我在报刊文摘中得知您提议中国对日民间索赔意见书的报道后,在我家中乡亲们中引起强烈反响,要求签名,要求对日提出索赔,要求违反日内瓦协定及所规定禁止细菌战武器的日本战犯严厉承办,我要争取地方的支持,在本地区签名者达到数万之多,并列出要求日本赔偿的清单。
我是崇山村人,1942年11月16日天不明就被日军包围,我身穿单衣、单裤、鞋子也未穿逃出村外,家中6间房屋全被烧毁,要知道,求乞也得自备碗筷,可我一身全无,痛苦地在外流落多年,成年后与义务北门同样惨遭日寇散布的鼠疫苗之害,全家成员死5人,房屋被烧毁31间,从此失去母爱,生活上备受煎熬的女友结为夫妻,我们的痛苦和亿万受日军之害的同胞一样,恳请党和政府支持民间要求日政府索赔,尤其是被日军作为细菌战武器以本实验的同胞首先要求日元限期落实索赔。
战后日本某些人一直在篡改日军侵华史,掩盖歪曲侵华罪行,发展下去就会重犯以前的罪行,把中日两国人民推入苦难深渊。我的家乡受日军细菌战人体试验罪证确凿,去年8月11日,四位日本民间人士组团依据日本国内收集有关日军在浙江、义乌、江湾乡崇山村实施细菌实验战的资料来到我们家乡采访中,也再次充分证实日军不可推卸的罪行。日军侵华罪行必须暴露在日本人心目中,中国民间被日军受害者必须由日本政府作出赔偿,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教训,达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目的。
童增首长,接信后请告知我如下几点:
1.签名者是否要盖私章,按指印。2.要求索赔的人员财物清单中除具有知[名]度的人证明外,是否要地方政府或公证处盖章。3.今后有关要求索赔的事向何单位报告联系。我期待着您的回信。
此致
最崇高的敬意
来信请寄221300
江苏邳县水利局仓库 王焕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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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下个月回浙江义乌江湾崇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