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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454

信扫描序列号:s0454
写信日期:1992-05-28
写信地址:陕西省宝鸡市
受害日期:信中没写
受害地址:信中没写
写信人:姜志诚
受害人:姜志诚的家人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看到你提交的要求对日索赔的意见书的消息,作为受害者之一,很赞成。我2个胞兄是八路军,汉奸告密,当时在家的人都被日军抓去受尽酷刑,日军还烧毁我家房屋财产。

 

童增同志:
  您好!
  在“青年参政报”和其他报刊上,看到您去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递交了要求民间对日本索赔的组织。
  本人家庭也是受害者之一,非常赞成这一意见书,拥护成立民间对日受害索赔的组织。我想签名,并加入这一组织,但不知在何处签名,这一民间组织由那一部分牵头。请您在百忙中来函给予指点。
  家庭概况:我是河北省大城县人,60年支援三线建设,由天津某校毕业分配来宝鸡。
  1940年5月由于汉奸的告密(我两个胞兄是八路军)小日本几十个人,全副武装把我家团团围住,将当时在家的成员全部抓起来,一把火将十几间瓦和所有财产全部烧光,损失惨重,家人们被送进了日本人修的炮楼里关押起来,受尽了皮肉之苦,哥哥全身都是伤痕斑斑。未抓进去的人将要收割的麦田全部卖掉托人用钱把人从日本炮楼里赎回来,人命虽然保住了,但却了终身后遗症。从此房无一间,地无一亩,乞讨十年,解放后,分了房子和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迫待您的回音,积极参加这一民间组织,讨伐血债。
  致

陕西省宝鸡市
国营烽火无线电厂工会
姜志诚
一九九二年五月廿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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