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444
写信日期:1993-02-25
写信地址:湖南省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周辉玉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您的文章已经在我报刊登头条,今索赔有何新的举措,请通知。
童先生:
您好!
大作《中国“慰安妇”幸存者》在本报本期月末版头版头条刊发,同时在二版头条位置发了我采访您的文章。编删与写作之中难免欠当,请您海涵,同时欢迎批评指正。我希望通过这次宣传,能有利于促进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早日成功。
今后,“索赔”行动无论有何新的举措,我希望能随时获悉最新动态,您这儿自然就成了我的一条新闻热线了,我一定能安排足够的版面为各种索赔新举措鼓与呼。
再次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再见!
遥致
春安!
湖南妇女报社
周辉玉
199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