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430
写信日期:1993-04-12
写信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
受害日期:1941
受害地址:越南
写信人:王丽华
受害人:王丽华的公公
类别:谋杀(MU)
细节:我公公何现成1941年在越南做生意,当时正处于日本和越南战争时期,他被误认为是滇越抗日成员而被抓并且遭受酷刑,被活活打死。应当怎样向日本索赔,还请您指导。
童增同志:
你好!
我们素不相识,今天写信给你,其原因是:我们在文摘周报上看到了你能为抗日战争中的受害者尽心尽力,热心帮助受害者家属解除几十年压在内心的苦痛,向日本国讨还血债是压在我们心底里几十年的愿望,但一直找不到门路,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今天有你这样热心人能为我们受害者的家属喊冤,我们确实感激不尽。
我公公何现龙,一九○九年生,从小读书,21岁时开始做生意,一九四一年凑钱和拉帐五十万元半开,到越南河内去做生意,(当时正是日本以越南为跳板,实质是要从越南侵占我国云南的时期)日本军人侵占了越南的首都河内,我公公到达河内的第二天,汉奸卖国贼认错了人,把纯属生意人的我公公何现龙误认为是滇南游击队中的要人何现龙,第二天就将我公公抓起来进行严刑拷打,使用各种残酷的手段将我公公活活地打死,丢入河中。
何现龙被害的噩耗传来后,我祖母死了独儿子,悲痛万分,找子心切,变卖家产曾两次请我堂叔何灿光到越南调查了解死因,并托他找回何现龙的尸骨(何灿光还健在,他是华侨,现住老挝万象怒正街)。家产变卖完,尸骨未找到,弄的人财两空,造成我家四代人生活无着落,我曾祖母,祖母和母亲三代寡妇,老的老,小的小,生活极为困难,只有靠三个老人做针线、绣线、种菜来维持生活,我婆婆杨云转守寡51年而含冤死去。
日本侵略者夺去了中国数于千万人的生命和无数财产。犯下了滔天罪行,应该向日本国讨还血债,赔[偿]损失。
具体应该如何做,该办什么手续,我不大清楚,请你给予指教和帮助。特劳烦了,谢谢!请给回信。
祝你
全家幸福,万事如意
云南省江河州红河县迤萨镇南门街49号
离休干部 王丽华
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