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389
写信日期:1995-04-22
写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
受害日期:1938-08
受害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
写信人:王泽成
受害人:王泽成及其祖母、母亲
类别:其它、谋杀(OT、MU)
细节:王泽成在1938年8月被日军砍伤颈部,祖母、母亲被砍死,财产被抢,房屋被烧。随信寄来被砍刀疤照片。 备注:信中提到的照片现已经丢失。
童增同志:
您好!
贵体安康。我接到您的复函深为高兴。我了解您们是伸张正义、不畏权暴、赴汤蹈火为我们受害者鸣冤雪恨,我非常感谢您。
这次我写一份起诉书,万望请您给我作主。
关于在我霍山城受害者很多。当时我才十二岁,情况不很了解。受害者大多数是难以找到具体资料的,因为他们有的全家没人,就有虎口余生的,都逃之夭夭,不知去向。故我无法收集他们的资料是很遗憾的。为此特向您回(“回”编辑为“汇”)报。
以后请多帮助,为民铭刻肺腑、知恩必报,永不忘您的大恩大德。纸短情长,书难尽意。
致以
崇高的敬礼
草民 王泽成谨启
95.4.22
附上向日本政府起诉书二份,被砍刀巴(“巴”编辑为“疤”)照片一张做政具(“政具”编辑为“证据”)
请童增同(“同”编辑为“同志”)给我呈交日本大使馆。
起诉书
事由:为日军侵华时惨遭杀害人命案。
被告:日本政府
起诉人:王泽成,男,现年七十岁,住中国安徽省霍山县大化坪镇大化坪村,原大化坪供销社职员,祖籍霍山城关镇,五六年调往大化坪,八二年退休。
回忆起我童年时代,禁不住泪流满面。日本侵华时,我的全家三口老小(即:祖母、母亲和我)惨遭日军杀害:
本人生于一九二六年,当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父亲病故,随母和祖母做小生意为生;一九三八年七月,日本侵华军由合肥经六安,进攻霍山城,大部分居民都逃到山里,我母子和祖母以及邻居胡志田夫妇因年高有病,不能外逃,白天躲在草堆里,不知日军当天晚上进城,一到我家就把货架上的百货一抢尽光,第二天一个日军到我家手拿三八刺刀,逼着我跟他去,(当时我才十二岁),母亲(四十六岁)跟我一阵,祖母也跟着来了(祖母七十四岁),到城西卍字会院子里,向一个军官不知说了些什么,又把我拉到城墙头上,叫我坐下。我刚一弯腰,颈项就被砍一刀,鲜血淋漓,妈妈见景扑过来痛哭,又被日军一刀砍死,祖母上来呼救,又被一刀砍死。等到深夜时刻我才慢慢地清醒过来,挣扎着爬到邻居胡志田家,他们看我满脸是血,且亲人被杀,房子被烧,无家可归的小孩子,胡志田夫妇收养了我。当时生活极苦,我整日以贩卖油条度日,胡志田夫妇一直由我养老送终。
我们全家无故给日军惨杀,幸存者仅只有我一个终身残废。这笔血案怎能让我忘怀……
我想日本政府对邻国贫民百姓应有人道主义精神,对邻国百姓受害人应该给予赔偿损失,挽回日本政府侵华时所做的过失,以便更好地促进两国的友好关系,以平我国大多数受害者民心和全国人民的民心。
谨呈
日本驻华使馆:
日本东京法院:
原告人:王泽成 呈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