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388
写信日期:1993-02
写信地址:湖北省洪湖市
受害日期:1933
受害地址:湖北省洪湖市
写信人:万亨全
受害人:万亨全的伯父、杨理珍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1933年湖北沦陷后我伯父前往武汉谋生,途中被日军枪杀,同行有杨理珍、杨理近,只有杨理近一人幸存,货物被日军抢走。我能否代替伯父向日本索赔?
童增同志:
您好!
近来您的工作一定很忙。来信关于您组织发起的关于民间被日本侵略战争伤害的同胞和损失的财产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一事,来信打扰您,并征求您的意见。
九一八[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向我中华发起了全面侵略战争,从此我中华民族陷入了任人宰杀的战火之中。成千上万的中华同胞倒在了日本帝国主义的屠刀之下。湖北沦陷后,我伯父万时财由于生活所迫外出谋生,在洪湖前往武汉途中,路经新滩口镇,被日本哨兵枪杀,中弹身亡。当时同行三人,现在还有幸存者一名(杨理近)目睹当时情况,可以作证。
我属万时财嫡亲血侄,这件事我能否有权向日本政府提出人身受害索赔要求,请您回信说明情况。谢谢!
此
礼
同胞:万亨全
1993年2月
具体情况附后
关于我伯父受害的情况
一九三三年四月,我伯父万时财与同伴杨理珍、杨理近三人,同乘一直木船由洪湖贩卖鲜鱼前往武汉销售。在洪湖购鱼后,为了保鲜日夜兼程,在第二天下午以到达洪湖出长江的河[汊]口新滩镇。当时日本哨兵叽哩呱[啦]的上船翻查一阵后,没有发现什么,就拿走了一部分鲜鱼,上岸后作了挥手放行的动作,我伯父这时才开船,准备出长江。船行不到一百米时,又听到喊声就立即停下船来,由于水流很急,船一时难以靠岸,这时日本哨兵嫌靠船返慢,就开枪将我伯父打死,其余二人也用枪托、拳脚打得半死才住手。同时将船上的鲜鱼全部抢了去,二人[缓]过气之后,将我伯父的尸体抬上船运回来,伯父死时年仅二十九岁。
伯父死后,其子相继病死,伯母亲离家出走,造成了家破人亡的悲惨情景,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这件事我感到无比的愤恨和悲痛,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对我中华同胞的无辜受害所造成的血腥后果给予清算和赔偿。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伸张正义维护和平的态度和决心,也是对侵略战争的一个[惩]罚吧!
此
礼
同胞:万亨全
199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