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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357

信扫描序列号:s0357
写信日期:1992-12-05
写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
受害日期:信中没写
受害地址:信中没写
写信人:方乃文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看到您的回信后走访了几家受害者的家属,怎样填写请指示。

 

童增同志:
  谢谢你对我国平民百姓在日帝侵华时在敌人铁蹄下呻吟的人们的关心,我接到你的来信后便走访了几家被害者家属,他(她)们有顾虑:一、说了不相信怎么办?是否要找证人?2、日本不一定会赔偿?3、如根据国际法也要以事实为根据,这许多年过去了,证人也大都死掉了,怎么办?4、表格如何填写请示下。
  并建议:1、在各省市县是否成立一个民间机构——索赔委员会,中央成立一个最高委员会。
  2、除在国内发动征集签名外,是否还得派人到日本向外相及至天皇提出索赔案,必要时可向联大提出此案。
  3、经费问题是否向要求索赔家属征集以后赔来再扣除,这是我个人提的意见仅供参考。因为我想你个人也没那么多钱来开支,国家也不会拨出经费的。
  即祝
康安

方乃文上
92.12.5

s0357-e s0357-p1

其它(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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