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324
写信日期:1993-02-07
写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受害日期:信中没写
受害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写信人:张国银
受害人:张国银的父亲和叔叔
类别:轰炸(AB)
细节:我家原住在南京市的房屋被日军炸毁,父亲、叔叔被炸死。
童增同志
您好!
我看到2月3日四川文摘周报登载的情况,我心中非常激动,我早已想到了此事就是无人领头,今天您出来为我们苦难的人说话,我们非常感谢,我们要向国际法庭控诉。向日本国控诉,当时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野蛮的杀人家伙。[疯狂]的掳夺比屠夫还厉害,比如我家原住南京市镇江路晚市1-4号,当时有五间房屋开的商店,遭受小日本非飞轰炸后,房屋起火我们全家各奔东西在逃难途中我叔父,我父亲被炸死,我们逃到当时的江苏省六合县新集镇,现在是南京市六合县新集乡,从此在此长大成人,其后参加工作后来调至昆明铁路分局昆明车辆段,至今赔损费我们倒不要,我们主要是控诉日本军国主义罪行,我们有家有业被炸,人被炸死,如我们全家的情况何[止]一家一户,在南京就有三个万人坑,这是血淋的罪行,麻烦童增代向我们向日本国控诉,谢谢
此致
敬礼
昆明车辆段昆明客技站职工
张国银
93.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