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281
写信日期:1993-10-09
写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
受害日期:1940-09-22(农历)
受害地址:湖南省益阳市
写信人:郭友珍、魏采臣
受害人:郭友珍及其父母
类别:轰炸、谋杀(AB、MU)
细节:1944年农历九月二十二日,日军对湖南省益阳市建新里轰炸九次,我家商店被炸,父亲被扫射至死,母亲为了保护我背部中弹,我右手被子弹打伤。我支持对日索赔。
童增先生:
寄此信时首先向您问好。
据悉您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行动”的发起人之一,我则是日本侵华战争中侵害较深者。现将当年受害情况简要信告于下:
一、受害时间:一九四〇年农历九月廿二日下午三时左右。
二、受害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建新里。
三、受害情况:当日上午九时至下午三时半,日本飞机先后九次七十余架次,对益阳这个小小的市镇进行狂轰滥炸,造成益阳城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人为灾难。我的全家是当天最后一次轰炸中遭难的。当时我家在建科里开一个小百货商店,那时我还是个刚六周岁的小孩,据母亲说是个本小利微的小商店,全部资金大约是五百块银洋。我记忆中的印象也不过如此,在当次轰炸中,不幸前房中弹起火,室内家具商品基本毁灭。我的父亲向室外奔跑时遭机枪扫射,连中数十弹,当晚我的舅父家来人收尸时只能从残存的衣着中辨认。我的母亲挽着正在哺乳的弟弟坐在后房内,为防止被炸房屋的断砖碎瓦打着婴儿,躬身护住弟弟,但母亲腰背部中了两弹。我坐在母亲的身旁,右手被弹片割伤穿伤两处,左腿中二弹,当时已不省人事,至今伤痕犹在。是日下午八点多钟,由我舅父家来人用竹板床将我母子急忙抬送益阳市桃花仑信义医院抢救。(此医院当时系外国人办,是美国或挪威人待询)在医院住了八十天,伤尚未全好。为节省医资,带药出院,半年后才基本治好。虽然未死未残,但仍留有后遗症,且已家破人亡,从此寄居养于外祖家中,直至我长大成人。今天想来,战争的罪过虽然在当时的日本军国主义者们,但中国人民对这笔债总是不忘的。半个世纪的时间过去了,中日两国人民已进入友好的时期,日本政府如诚心诚意维护和发展两国的友好关系,理应对侵华战争深有内疚,对中国民间在战争中所蒙受的巨大损失也就不能无动于衷,毫无表示。
您作为向日索赔的牵头人,将得到所有受难者的坚决支持,如有所使,我当为之效力。
谨致
敬礼!
湖南省长沙市林业机械厂退休干部
魏采臣
10.9日
邮编:415001
通讯处:湖南常德棉纺织厂退休办转郭友珍或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