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273
写信日期:1992-11-11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受害日期:信中没写
受害地址:信中没写
写信人:闫九龄
受害人:闫九龄的姐夫、哥哥、三爷、表嫂
类别:谋杀(MU)
细节:我的姐夫、哥哥、三爷、表嫂都死于日军刀下,我支持受害者索赔签名。信中有受害者亲属签名毕金波、苟玉振、闫九龄。
童增、陈健二先生:
你们好!
我从《读者文摘》92.10期看到你们不辞辛劳为国人向日本要求赔偿的纪实文摘,首先我向你们致敬意。我早有所想,但我无法直接向曾经蹂躏我中华民族的日本提出正义的要求。其原因是我有了解国际法,只耳闻说有免赔的说法。我关系中有四位(我姐夫及其兄,我三爷和我表嫂均死于日寇的屠刀下,[惨]不忍述(需详情请联系),至今留给后人的是贫困和凄苦(因死者均为养家主劳力)。我坚决拥护你们发起的受害者签名和要求赔偿活动。现将受害人的后人代签如下:
毕金波(被害其夫,即我表哥)
苟玉振(被害其子,我姐夫其兄因无子)
闫九龄(我爷爷被害)
由于不了解二位先生的现在工作地址只好试投,有不详处请回信。通信址:石家庄北马路45号省出版局赵新一转。电话742501-369。邮编050071
致
礼
闫九龄
9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