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264
写信日期:1993-04-10
写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
受害日期:1943-02-01
受害地址:湖南省衡阳市
写信人:王成亮
受害人:王成亮母亲刘正玉、姐王湘萍、妹王春连
类别:轰炸(AB)
细节:1943年2月1日日军轰炸衡阳市,我(王成亮)母亲刘正玉、姐王湘萍、妹王春连被炸死,房屋被炸毁。备注:信封丢失
我名王成亮是湖南株洲洗煤厂退休老工人,现年63岁。五十年前日本侵略中国,飞机炸死我三位亲人,使我家破人亡,孤苦一人流落外乡。今用书面向日本国提出索赔,赔偿我个人一切财产。我父王秀元,母亲刘正玉,在湖南省衡阳市(现在的环城南路)开设一家铜器作坊铺,招牌字号王荣昌,专门制作各种铜质水烟壶,写字用的大小墨盒,当时请有师付10人,学徒2人,连我父亲共计13人做工。1943年2月1日上午,日本飞机轰炸衡阳市,我母刘正玉,姐姐王湘萍,妹妹王春连三亲人被炸弹炸死,事后尸首无法辨认,只剩下被烧焦的骨头,真是惨不忍睹,我父由乡下回城,家遭横祸,当场昏倒在地,失去几位亲人,我父受的刺激太深,白天黑夜往外走,嘴里不停地喊我母亲的名字,几个月后患了伤寒,因无钱医治死去。1500多平方米店铺、作坊、住房全部炸平,加上熊熊烈火,毁灭干净,13人做工的工具,做好的水烟壶,壹仟贰佰只,大小墨盒壹仟多个,熔化炉壹座,还有熔化好的铜壹吨多,以及我母亲长期积存现金若干元,按当时可购买三十亩良田的钱,全部被炸毁。我家遭的横祸,早在1951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零四支队,三九中队,全中队军人大会上,控诉日本侵略军罪行。以上情况当地老年市民王继培、杨臣栋均可作证,为此我强烈要求日本国政府赔偿我家的全部财产损失,静候贵使馆给予满意的答复。
要求索赔者王成亮
一九九三年四月十日
说明:我已古稀之年,体弱多病。今后向日本国索赔,由我的长子王小华办理一切。
第二次打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王小华
湖南株洲市新华东路41号103室412000
电话 8415499家
1370733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