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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263

信扫描序列号:s0263
写信日期:1992-11-29
写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受害日期:1944
受害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写信人:林世明
受害人:林世明的父亲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家当年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开了小店,1944年冬天,我父亲被日军撞伤。现在要求赔偿。

 

童增先生:
  您好!
  我从文摘上看到您为在日军侵华战争年代受害的民众要求赔偿正义事业奔走呼号,我非常感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不能因为什么其它因素而抹[杀]!
  我家是日本侵华的直接受害者,我父亲林运枫,当年在牡丹江市开了个小杂货铺,1944年冬出门办事,被日军卡车撞成重伤,生命垂危,经当时名中医用祖传红伤药抢救总算保住生命,但我母亲却被惊吓而死!祖母哭得几乎双目失明。母亲死了,父亲残了,铺子倒闭了,无计为生,父亲领着15岁的姐姐世玲,12岁的哥哥世亮和6岁的我,悲悲戚戚地回到山东故乡。
  父亲由于外伤造成的脓胸和其它脏腑疾患,时有发作,使父亲后半生失去就业的机会,给我们祖孙三代造成多么沉重的负担啊!可日本侵略者对此负过责任吗?人昏死地上,他们却扬长而去!以后悲惨局面他们想都没人想过!
  父亲1944年受伤致残,1980年去世,36年(当然,如不受重伤可能不是这个年龄)的收入和医疗费,营养补助费,精神补偿费;母亲的死给亲人造成巨大的精神损失补偿费;祖母的治疗费,我们姐弟三人抚养的教育费……这些侵略者必须负责的,我们有权向日本现政府索赔的。
  我把这些情况告诉您,愿支持您把正义事业进行到底!
  详细情况我将进一步搜集,需要时愿与您共同奋斗!
  祝
好!

林世明
哈尔滨市道里经纬二道街16号居民
199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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