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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262

English

信扫描序列号:s0262
写信日期:1992-07-30(信封日期)
写信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孟县
受害日期:1941、1939、1942、1943
受害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孟县
写信人:张双兵
受害人:候冬娥、刘林奂、陈林桃、刘面换、冯壮香、张二莉、李三小、候润午、赵昧
类别:慰安妇、劳工(SS、SL)
细节:我(张双兵)这封信里面先随信寄来9人受害经过,我调查到的受害人不止这几个,只是暂时先寄去这些。我是一教师,愿意加入到对日索赔的队伍中。材料内容如下:候冬娥1941年9月初:被日军抓做慰安妇致使不能生育;刘林奂1939年10月被日军抓到据点做慰安妇;陈林桃1942年被抓做慰安妇;刘面焕1943年春天和同村的冯壮香、张二莉被日军抓到据点做慰安妇。李有福的哥哥李三小被日军抓做劳工,受尽苦难后放回家,候润午1942年7月抗战被日军俘虏,押到日本做劳工,解放后被押送回国,赵昧1941年冬在看姐姐的路上被日军逮捕,受尽酷刑后押到日本做劳工,后交换俘虏才回来。

 

童增老师:
  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为了民族的尊严,为了受苦受难的人们。你为大家牵头而不怕一切艰难困苦。
  只因邮寄耽搁,24日才收到你的来信。我按照你的指点做了一些工作,搜集了有关材料,其中有六位女人的受害经过(她们是我村的刘面换、刘林奂、冯北冰、张二莉、陈林桃、高北村的候某某),她们女人都在据点进行过登[记]组织手续,还有三位被俘到日本国的候润午、赵昧、李有富。(也不知有用否)
  用了几天时间,骑自行车在山区小道上跑了几个昼夜,受害人远远不止我原先想象的那14个。方圆几百里内很多,事情并非那么简单,只是时间少,又怕耽搁你去日本的时程,暂时先寄去这些,以后再说。交通工具也十分不便,影响工作效率,实在对不起。(例如日军番号需到县有关部门查对)
  对于材料取证格式内容是否正确,来信说明。如若不要,请原材料退回,我再返工。
  寄来的签名表,我不清楚怎样签法,具体作用和签名的范围,请来信说明,我下次再办,如果每一受害人要一份,可多寄些来,我这里不具备复印条件(地方穷,没有复印机)
  这里原是日军侵占区,受害女人多,男人多财务损失千元以上者也数不清。究竟需要哪些方面的东西,告我一下,也不至于使我白跑腿,就我能力范围内,我愿意尽力把你让我办的都办好。
  公此
大安

张双兵
7.26

  再说,我十分愿意成为一个对日索赔的发起人,加入到你们的行列中去。同甘苦、共患难,虽居山村僻壤,愿同你们共同工作,有什么工作,请随时告诉我,一定尽力协作。
  我叫张双兵,男,现年38岁,在山西省孟县西潘乡羊泉学校任民办教师。
  谨此,望联系指示。

通讯地址 山西省孟县西潘乡羊泉学校 张双兵
也可写(山西孟县泮马河文学社)
邮编 045107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
申诉书

  申诉人,候冬娥,女,现年71岁,1921年2月生于山西省西烟乡双表村,现住西潘乡高庄村人。
  1941年,九月初,高庄村伪政府受日本侵略军驻进圭据点的指派,把我抓到进圭据点为日本人“服务”。当时,我只有十八岁,刚刚生了孩子四十多天,但被日本人抓到进圭据点的当天晚上,就被日本中队长红脸队长叫去陪夜,第二天木板队长也对我进行了奸污,他们每人糟蹋十几次。以后又多次被日本人奸污,每天晚上都要不同程度的受到日本人和伪军的奸污糟蹋。
  每天把我们十几个女人关在一个家里,每时每刻都提心吊胆,说不定在什么时候会冲进一个或几个,乃至十几个日本人对我进行奸污,他们不管光天化日,更不管众目睽睽。
  我当时只有十八岁,曾遭到过十几次的轮奸,每次多达十几到二十人。开始强壮的身体,到后来竟卧床不起,实在活不下去了,吞了鸦片后才让人抬回来急救,勉保住了性命。
  不幸的是,第二次又被伪政府保举,被日本人抓了去,供日本人糟蹋,情节恶劣,非人所为。致使我从此以后不能生育,落下终身残疾,现在重病在身,不能活动,无依无靠,生活无有着落,主凭政府一点救济苦役终生。回味日本人的罪恶,特提出申请,要求赔偿我十二万美元人生损失。一则赔偿,二则解决我生存疾苦。
  特此

山西省孟县西潘乡高庄村
候冬娥(手印)
1992.7.25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
申诉书

  申诉人,刘林奂,女,现年72岁,原系山西孟县西潘乡羊家村人。
  1939年十月,我被日军抢到进圭据点,被日本军奸污,从队长、小队长和日本兵,每天夜里把我从汉奸住处叫走,陪他们过夜,受尽了他们的折磨。
  我现在特要求向日本国政府赔偿受害十万美元也不过分,因为他们留给我的损失实在大于这个数目。
  特此

山西省孟县西潘乡羊家村
刘林奂(手印)
1992.7.26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
申诉书

  申诉书陈林桃,现年71岁,原系山西省孟县西潘乡羊家村人。
  1942年秋,我和高村村候冬娥同一天被日军强行拉到进圭据点,十几名女人同住在一个屋子里,随便被日本队长,小队长挑选拉走,其他人就在一处集体受日本军人的糟蹋,几乎每天如此,供他们玩弄。
  后来多方要人,送钱才答应放我回家,又换来一批新的女人顶替了我们。
  现在我特要求日本国赔偿受害费十万美元给我。
  特此

山西省孟县西潘乡羊家村
陈林桃(手印)
1992.7.26

向日本国要求赔偿
申诉书

  申诉人,刘面换,女,现年69岁,系山西省孟县西潘乡羊泉村人。
  1943年春,我与同村的冯壮香、张二莉一同被日本人强行捆绑到进圭据点,晚上就被人带到毛驴队长的住处,受到奸污[践]踏,以后被安排在汉奸的住处,同他们一起吃饭,夜晚就被轮流带到各处日本队长、小队长的住处供他们玩弄,而且在回到汉奸的住处又遭到众多汉奸的奸污,过了几天后,日本队长又让他们的属下日本兵多次奸污,少则几个日本人,多则十几个日本人和汉奸伪军。当时我还没有出嫁,一个刚满十五岁的闺女,受尽了野蛮粗鲁的欺辱,冯壮香、张二莉两个女人也同我一样,受尽到日本军人的无限制的强行奸污。
  一个多月后,父亲刘某某多方求情,到处打点,终于把八百块银元(借到的债)拿给毛驴队长,才准许放我回家。就在放我的前一天晚上,他们又把我拉到他们的住处,十几人进行了轮奸。
  遭到如此的糟蹋,回家大病几年,一直到二十岁,直到如今,身体经常闹病,耻骨长期疼痛,药物难以见效。为此将特向日本国要求赔偿十万美元,用来药物之用和后半生度用。
  特此

山西省孟县西潘乡羊泉村
刘面换(手印)
1992.7.26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
申诉书

  受害人冯壮香、张二莉两位女人均在1943年春同刘某某一道被日军掳到据点充当“慰安妇”的角色。目前,她们早已含冤去世,但都有儿女继承,有权向日政府讨还这一笔冤债,她们遭受冤债有口难诉,有事实可以作证,有目睹人可以作证,有公证人可以为她们出力,向日方要求赔偿各十万美元给她们的后代。
  我作为她们的代理人,提出申诉。虽然她们已经下世,但她们的冤债未消,特提出以上申诉。
  特此

山西省孟县西潘乡羊泉村
吴万升(手印)
1992.7.28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
申诉书
  申诉人,李有富,男,现年73岁,系孟县西潘乡高庄村人。
  我三哥,李三小(于三年前病故)在抗战期间在十九团任侦察员。在付平战斗中被日本军俘虏,事后押到日本国做苦役,每天被日本人押着干活劳动,不给吃穿,过着非人的折磨,用草根、树皮充饥、偷吃生马铃薯、树叶子。就这样,还要每天给日方干很重的劳动。
  我哥哥被折磨成病,1945年交换俘虏才回到家中,无有妻室,三年前病故,我作为他弟弟向日本国索要受害赔偿三万美元,以慰他冤魂,清理他身前债务。
  特此
山西省孟县西潘乡高庄村
李有富(手印)
92.7.25

向日本国要求赔偿
申诉书

  申诉人,候润午,男,现年70岁,系山西省孟县西烟镇东村人。
  1942年7月,我在游击队当战士,在战斗中被日方俘获,被押到日本国,当时在日军的押解下不吃人饭,干着比牲口还要重的劳动。装运货物、搬运器材,只许劳动,不许干什么其它一点事情,不许说话,吃草根、树皮,猪狗剩饭。还经常受到监工的打骂。有的人被活活打死、饿死、折磨死。我们活着的人到1945年日本战败才被押送回国,要求日方赔偿我五万美元受害费。
  特此申诉

山西省孟县西烟镇东村
候润午(手印)
1992.7.27

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
申诉书

  申诉人,赵昧,男,现年71岁,系山西省孟县西潘乡南羊卷村人。
  1941年冬,我到西烟走亲戚看我姐姐,走到岭南村边,被日本人捉拿到西烟据点,当夜被宪兵严刑拷打死过七次,随后押到日本国,受尽折磨拷打,干尽人间苦活累活,吃大米糠、草根输液、生蔬菜,一直等到中国交换俘虏才回来。我是一个平民老百姓,[平]白无故受此苦难,现已年迈之人,要求日本国索要赔偿五万美元也不为多,因为四十多年来,因此我散失了劳动能力,损害了身体,时至今日,我的要求也不为过分。

山西省孟县西潘乡南阳卷村
赵昧(手印)
199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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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慰安妇(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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