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228
写信日期:1993-02-09
写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受害日期:信中没详写
受害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写信人:张学之
受害人:张重生、江雲翔(张学之的父亲和岳父)
类别:其它(OT)
细节:张学之的父亲是张重生,岳父是江雲翔,在一九三几年,日本入侵我村时候,两家的房屋都被日军烧毁,同村的大多数房屋也被烧。
童增同志:
您好!
在93年2月3日文摘周报上“向日本国讨公道”一文中得知您在办一件将使中国人伸[张]正义,舒心吐气的正义事业,非常有意义。日本侵略者杀死我成千万同胞,烧杀奸淫,罪恶累累。国家放弃战争赔偿要求本已不当,恐怕是违反民意的。老百姓受害,要求索赔应是正当要求,谢谢您主持公道。
我今年57岁,1936年生,祖居江苏省无锡市中桥江先生桥,有二层楼木层面砖混结构房屋一幢,门面宽约8米,二重进深,去掉中间一间天井,房深约25米,面[积]约400平方米;家父名张重生,母许阿末。
另外,我同村居住的岳父母家,岳父名江云翔,约有差不多同样长、宽住宅一幢,部分一层,部分二层,二百几十平方米。都是被日本兵于一九三几年烧毁的。因全村大多被烧,总面积很客观,对其它住户不能一一列举。如能索赔,请给与列上。
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滔天大罪,烧掉民房仅是一罪,应该发动国人列出清单,能索赔的予以赔偿,以平部分气愤,谢谢您和您的同志们的工作。
我是江西省轻工业设计院高级工程师,家住南昌市花园角39号。
顺崇
近新
张学之
9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