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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209

信扫描序列号:s0209
写信日期:1996-06-08
写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
受害日期:1938-09-08
受害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
写信人:李永忠
受害人:李广胜(李永忠的爷爷)
类别:谋杀(MU)
细节:1938年9月初8,日军侵占山西省翼城县我村,烧杀奸掠,爷爷干农活时候被日军打死。现在要求日本赔偿。信中有村委盖章证明。

 

中国民间受害者
向日本国索赔起诉书

公元一九九六年六月六日于山西省翼城县
南梁镇南常村

中国民间受害者
向日本国索赔起诉书

  原告:受害者李广胜之孙 李永忠
  被告:日本国政府
  起诉案由:日本侵略者惨害我祖父之死
  事由:一九三八年九月初八日,日本侵略者侵占了我的家乡山西省翼城县二曲乡桃家凹村,盘踞在高家凹黄粱头上,那时日本侵略者进村后,烧、杀、奸、掠无恶不作,使居民背井离乡,四散逃离,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爷爷在本年九月初的一天到石桥沟去挑豆子,被日本兵打死在沟里,祖父死后,祖母抚养着我九岁的父亲、六岁的姑姑,终日少吃缺喝,度日如年,将祖父用席片葬在炕内,因家中失去主人,使我们全家受尽了苦难,现在我向日本政府提出起诉,要求日本国政府索赔经济损失800万日元,以慰人心。
附:证人证明材料一份
  此致
日本国驻中国大使馆佐藤嘉恭大使阁下:
转交日本国政府

中国民间受害人李广胜之孙 李永忠
一九九六年六月八日于
山西省翼城县南梁镇南常村

证明材料

  我叫王为保,住山西翼城县二曲乡[陶]家村人,一九三八年九月初的一天,我到石桥沟去拾柴,我的邻居李广胜去挑豆子,他和我分手后,走到沟底,被山里的日本兵发现,用枪打死在沟内,当时我在山上的树丛中,死尸是我和邻居们抬回埋葬的,特此证明。
二曲乡陶家村
翼城县二曲乡陶家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证明人 王为保(手印)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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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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