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198
写信日期:1993-03-03
写信地址:辽宁省兴城市
受害日期:信中没写
受害地址:信中没写
写信人:李之荣
受害人:李传圣(李之荣的父亲)
类别:劳工(SL)
细节:李传圣被抓做劳工,在日本北海道挖河泥,日本人工作之余,拿劳工取乐,让中国劳工摔跤比赛。劳工感染疾病,死于日本的很多。日本投降后,回国。
尊敬的童增同志:
您好!
由《文摘周报》转载的《蜀报》杨力文文章“向日本国讨公道”中获悉,您几年来全力为在日本侵华战中受害的我国公民申诉冤屈,讨还公道,说出了受害人的心里话,表达了全民族的心愿。这是正义之举,受害人及其亲属感谢您!全国各族人民忘不了您!您的功绩永载史册!
我叫李之荣,是当年被抓去日本北海道做劳工的李传圣之子,现在辽宁兴城市东华机械厂劳人科工作。今冒昧投书于您(上午已通电话)向您求助,并敬请赐教:
1.家父当年被抓去日本做劳工,受尽迫害,奴役、要求日本国予以赔偿。
办理此事需要什么材料、手续及其程序均请指教。承蒙您热心相助,日后我必重谢!
2.报名参加由您及其同事发起的签名运动,全力支持索赔的正义行动!并分担其费用,必要时赴京参“战”。
3.不遗余力的完成索赔需要做的其他工作和交办任务。
4.目前索赔活动进度如何?国际上索赔动态怎样?您对索赔前景如何评价?望做介绍。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敬候回音!
辽宁省兴城市东华机械厂劳人科
李之荣(人名章) 拜托
1993.3.3晚
注:1.我厂邮政编码:125128
2.我厂电话:(04262)63512转227
3.我厂电传:(04262)63515
4.我厂电挂:辽宁兴城7032
5.我父亲做劳工情况附后
关于日本侵华战争期间家父被抓劳工去日本的概况
一、家父基本情况:
姓名:李传圣,1911年生人(属猪),山东省齐河县孙耿乡谢庄人。(乡级政府多次变更,现属表白寺镇管辖),青年时期去吉林通化一带八道江、临江煤矿做过工。被抓劳工自日本回国后分配到济南市恒泰火柴厂(当时称“洋火公司”)工作。
二、被抓劳工去日本情况:
日本投降前被抓劳工去日本北海道岛,在日期间受尽迫害,挖河泥等劳动强度特别大,吃不饱,经常拣马路边脏水沟中果核等充饥,在河水中抓住活鱼即生吃掉。工余时间日本人拿中国人取乐让中国劳工摔跤,赢者“奖”一块干粮(饽饽),然后再摔……
由于活累,饥寒交迫,住房黑暗潮湿,致使多数人染病,身体长癞,但得不到治疗。劳工们受尽奴役,艰难度日,最后病死异国他乡(日本)。由于家父身体强壮、性格开朗、命大,加之日本战败投降,才死里逃生有幸回国。
受害者之子
李之荣整理
3/3-93
联系地址:辽宁省兴城市东华机械厂劳工科
邮政编码:125128
电话:(直拨区号04262)63512转227(办公室)
5523(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