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181
写信日期:1992-08-30
写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受害日期:信中未提
受害地址:信中未提
写信人:贺众
受害人:信中未提
类别:其它(OT)
细节:支持
童老:
您好!最近,我从《报刊文摘》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九日第四版上看到“中国对日民间索赔问题”的文章后,决定给您写信。
我的祖父贺秉温于一九三八年前是呼和浩特市商会会长。同年十月,日本军队入侵该市后,贺被日军委任为呼和浩特市维持会会长。次年又被任职为呼和浩特市市长。至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后,贺又迁居北京市经商。据知情老人讲,贺在当时和李鼎铭、王若飞二先生是绥远省三位知名人物之一。一九四八年八月,贺秉温被国名党内蒙古高等法院以汉奸罪,逆产罪判处极刑,并被执行,终年五十八岁。
我的请求是:一,参加签名活动。二,参加“中国民间对日受害索赔组织”。请您给予考虑。
为参加索赔组织,请允许我将自己的简况介绍如下:贺众,男,现年三十五岁,汉族,山西省太原市人。下过乡,当过工人。一九八五年毕业于西安市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现在内蒙古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任审判员。
我期望对日民间索赔问题最终能圆满解决,并志愿为这项工程而付出全部热情与劳动。
请回信。
敬祝
健康!
贺众
199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