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168
写信日期:1992-09-22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受害日期:1937-10-09、1944-12-01
受害地址:信中没写
写信人:张汉基
受害人:张春生(张汉基的父亲)、付梦其(张汉基的岳父)
类别:其它、谋杀(OT、MU)
细节:1944年12月1日,我父亲张春生被日军抓去,以后从我们村抓去50多人,父亲自此无音讯。我的岳父付梦其在1937年10月9日被日军杀害。
童增同志:
从《报刊文摘》(93.5.19),看到您曾向人民代表大会递交了要求民间对日索赔的意见书。不知索赔包括[哪]些内容是可以提出的,也不知经过什么渠道,有什么人组织。日本在中国的所作所为,给千千万万中国家庭造成灾难和损失。我想总不能单家独户向日本提出索赔。
我父亲于1944年公历12月1日,农历10月16日夜间被日本宪兵抓去,一去不返,以后陆续从我村抓去50多人。我父亲1920年生,抓去时24岁,名叫张春生,农民。父亲被抓去后,负担全压在年迈的祖父和体弱多病的母亲身上,是他承担我和弟弟抚养任务,其中还有我年高多寿的老祖母。精神上的打击,经济上的压力,渡日的艰难,几乎超出人的忍耐能力。我们提出向日本索取我和弟弟以及老人,由于父亲被抓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应承担的抚养费。
我的岳父名叫付梦其,当时是教师,生于1912年,于公历1937年10月9日,农历9月初6被日本鬼子所杀。我爱人1938年2月生。家中只剩奶奶母亲和她。老寡妇带着小寡妇和一个孤女渡日,其艰难程度,精神创伤,经济损失,可想而知,当时岳母几乎得精神病。人死不能复生,血债不一定要血来还,可给造成的经济损失,我们儿女和老人的抚养费,总该和日本算算账。
趁老年历史见证人还在,应抓紧民间对日索赔。全国应成立民间对日索赔委员会,对日进行交涉,对内进行日本造成灾害的统计。
我曾到省人大和省信访办问过,河北省还没有人管此事。我不知怎么办,姑冒昧去一信给您,以亦教。
此致
敬礼
河北省石家庄市机电部54所卫星通信专业部一室
张汉基
9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