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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146

English

信扫描序列号:s0146
写信日期:1993-01-05
写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樊县
受害日期:1939
受害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樊县
写信人:周祖谅
受害人:周祖谅的家人和同乡
类别:轰炸、强奸、其它、谋杀(AB、RA、OT、MU)
细节:我们家乡湖北省襄樊县遭受日本轰炸,奸淫烧杀,抢夺财产。日军在南漳县大肆烧杀,把小孩挑在刺刀尖山示众,强奸妇女后把小腹抛开,并进行轰炸,1939年我家房屋被炸,炸死小妹,炸残祖母和父亲,他们并不久死去,炸伤3人,要求日本赔偿人民币900600元。

 

童增同志:
  你给我的复信①已收到,我从中得到很多教益,也是我的交谈有关“索赔”问题的依据,特致谢意!
  我在11、12两月因病住院,出院后精神一直不好,想给你写信几次搁笔。拖到今天,如同小学生做作业,交任务似的,才写了这封信,请原谅。
  现将我写的这三份材料给你寄来,供你了解情况:
  一、“告襄樊地区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的民间受害者意见书:团结起来,向日本国提出民间索赔。”
  二、“向日本国提出战争索赔”。
  三、“襄樊地区遭受日本侵华战争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出民间索赔。”
  上述三个材料,除最后一个材料“三”送交襄樊市红十字会一份外,其他“一、二”两材料均发不出去,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政府官员说:“上边未布置,不知道有此事,要和中央保持一致,不受理。”
  第二,一般人员认为:“索赔”是应该的,但是“索赔”是没有希望的,时间过去这么久,两代政府都没给办理,现在政府给办吗?政府不出头,谁办得了,只是空喊。
  第三,少数人认为:我劝你不要搞什么“索赔”,中国政府和日本人打得火热,到时候说你是破坏政府的大方向,你就吃不消了。
  第四,从上到下除了吃皇粮的政府性的“群众团体”外,没有真正的群众团体承办“索赔”这个重任。因此我建议:当前最为迫切地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建立一个从上到下得机构(或政府责成某单位)担当起“索赔”重任,以及广泛开展有关“索赔”的各方面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促进“索赔”的实现。就此搁笔。
  祝贺新年愉快!
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日本侵华战争受害者
周祖谅
93.1.5

告襄樊地区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的民间受害者意见书
“团结起来,向日本国提出民间索赔”

  鉴于上海《报刊文摘》报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九日第647期登载日本《读卖新闻》发表“中国对日民间索赔问题”一文,文中说:“去年春天,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童增,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递交了要求民间对日索赔的意见书”,“童增根据(中日邦交正常化)《联合声明》中的文字表述,认为中国政府放弃的只是国家间的战争赔偿,不包括民间受害赔偿。”“一年来,全国各地已有一万多人签名赞成这一意见书。”“在今年三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安徽、江西和贵州的代表也分别提出了总额为1,800亿美元的民间对日索赔议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也在答记者时表示,中国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除此之外,文中还说:“日本东大国际法专家筒井若水教授认为,战争赔偿与民间受害赔偿是不同的。”因此,“中国对日民间索赔”,是理所当然的,是正确的。
  《报刊文摘》报又于一九九二年八月廿五日第66期刊登“南开拟向日本提出战争索赔”一文,文中说:“日本侵略军对与战争无涉的南开小学,南开女中,南开中学和南开大学进行了轰炸和炮击,完全违背战争法,故对其造成的损害应负全部责任”。“索赔数额预计4.5亿美元。”
  根据上述情况,充分说明:全国“民间对日索赔”,已经纷纷行动起来。
  我们襄樊地区遭受日本侵略军两次入侵,在入侵的前后,对我广大居民区进行狂轰滥炸,给襄樊地区人民造成严重的损失和苦难,在侵略期间,对襄樊人民奸淫烧杀,掠夺财物,造成房屋成片烧毁,人畜尸体到处可见,老人儿童的哭声惊天动地,真是一片狼藉,[凄]惨万状,根据上述情况,襄樊地区的受害者们,对“对日民间索赔”也应积极行动起来,向日本提出赔偿问题,索赔日本侵略军给襄樊人民造下的损害。这是理所当然的,天经地义的行动。在当今全国“对日民间索赔”的大好形势下,现在不向日本索赔,等待何时。
  襄樊地区遭受日本侵华战争损害的同志们,乡亲们,朋友们,为了向日本索赔日本侵略军给我们造下的损失,以解决我们心头之恨,为振兴襄樊经济,与真正实现“中日友好”和“中日世世代代友好下去”,应当克服一切消极因素,认清当前的大好形势,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再说,欠债还债,理所当然。自己的事自己不办,谁给办?因此,我们大家行动起,团结起来,坚持下去,争取政府帮助(襄樊和日本犬山市是友好的城市),“民间对日索赔”是一定能够实现的,我们的目的是一定能够达到的。
  襄樊地区发启人

在日本侵华战争中受害者
现在离休干部
周祖谅
1992.9.16

地址:襄樊市南郊湖别前丁
邮编:441023

向日本国提出战争索赔

  日本侵略军于1941年和1945年两次入侵我的家乡——南漳县城关镇。在占领期间,大肆烧杀,你不顺从他,就把你杀死。把小孩挑到刺刀尖上示众,对妇女奸淫后,把小腹破开,狰狞大笑;房屋一片一片烧毁;畜禽的尸体到处可见,臭气四溢;老人小孩的哭喊声惊天动地。真是一片狼藉,悲惨万状。日军在侵占南漳县城的前后,进行狂轰滥炸,炸死很多人,炸坏很多房屋,造成很多老百姓家破人亡。现时我家遭受日军破坏的情况,详述如下:
  一九三九年,日本侵略军的飞机,对南漳县县城进行频[繁]的轰炸,在秋天的一次轰炸中,一枚重型炸弹投进我的家里(住址:中山前街老衙门偏西斜对面),炸毁房屋17间(两层八间,一层一间)。炸死一个一岁的小妹,炸残无钱及时治疗死去的二人(祖母腿炸断,父亲头负重伤,成为痴呆,不久都死去)伤三人(母亲,大妹,二妹),都是头部受伤,满身是血,我一家七口人,死伤六口人,我因日机轰炸,不能上学,躲在乡下,幸免于乱,这年我是十岁。
  日本侵略军的飞机,炸毁我的房屋和财产,炸死炸伤我的亲人,给我家造成家破人亡,财产如水洗一般,生活十分困难,当时国民党不管,我们真是叫天天不应,哭地地无声,使我家蒙受极大的痛苦和灾乱,这是完全违背战争法的,是[惨]无人道的行为,故对其造成的损失应负全部责任。今天特向日本国提出索赔,索赔金额予计人民币900,600元,折美元149,740元。
  日本欠下我家的血债,我已经记了五十三年了,古人说:“欠债还债,杀人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真理,今天,有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童增同志和其他愿为中国受日本侵略军的遭害者索赔损失的志士仁人,爱国者们,民族英雄们,自愿担负起“对日民间索赔”的重任,坚持向日本国索赔。我坚信在全国声势浩大的行动中,通过正当的合理合法的手续,对日索赔一定能够实现。
  同志们,乡亲们,朋友们,行动起来吧,为国争光,为民除恨,为自己索取赔偿。现在不向日本索赔等待何时。

日本侵华战争中的受害者
周祖谅
1992年9月19日

襄樊地区遭受日本侵华战争受害者
向日本政府提出民间索赔

  我们“向日本政府提出民间索赔”,是为了得到受害补偿。也是通过“索赔”教育全国人民把已经淡薄了的日本侵华战争的灾难进行重新认识。使之认识到“弱国挨打”是因经济落后的道理,把我们可爱的祖国建设成为世界上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又再遭受别国的侵略。同时,又是让日本人民知道,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发动的侵华战争,不仅给日本人民造成了痛苦,而给中国人民造成更为严重的灾难;让日本人民认识到他们今天的发展和进步是为他们的前人掠夺中国人民的大量财富分不开的,他们现在的财富中有中国的一部分;更为重要的是让日本政府真正承担起“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只谈“痛感”是不现实的,必须对中国人民的损失给以积极的真诚的赔偿,这个问题的解决对两国政府、两国人民的利益都有好处,解决得越快越好,为中日“世世代代友好下去”铺平道路。
  一、为什么现在“向日本国提出民间索赔”?
  鉴于上海《报刊文摘》报于1992年5月19日第647期登载日本共同社《读卖新闻》发表的“中国对日民间索赔问题”的文章,文章说:“去年(指1991年)春天,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童增,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递交了要求民间对日索赔意见书”。“童增根据中日邦交正常化《联合声明》中文字表述,认为中国政府放弃的只是国家间的战争赔偿,不包括民间受害赔偿”。一年来,全国各地已有一万多人签名赞成这一意见,“童增的目标是达到一亿人签名,目前正在酝酿登记成立中国民间对日受害索赔组织”。
  文章说:“在今年三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安徽、江西和贵州的代表也分别提出了总额为1800亿美元的民间对日索赔议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也在答记者时表示,中国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
  文章还说:“日本东大国际法专家筒井若水教授认为,战争赔偿与民间受害赔偿是不同的”。
  根据上述情况“中国民间向日本政府索赔”的提出,是理所当然的是符合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是适时的,是正确的。当今,既然有童增同志和其他的志士仁人等民族英雄们说出了我们几十年来想说而未说的话,做出了我们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他们的这一作为,将是功德无量,功载千秋的壮举,我们襄樊地区的受害者坚决给以支持。
  二、伸张“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正义,揭示日本侵华战争罪行。
  在199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际,童增把《中国要求日本“受害赔偿,刻不容缓”》一文,发给了到会的代表之后,又先后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了《国际法上的战争赔偿与受害赔偿》和《国际法的新概念——受害赔偿》两篇文章,较为系统地阐述了这个观点,他的第一篇文章发表后,先后被国内的《人民日报》、《工人日报》、《中国商报》、《新华文摘》、《文摘报》、《人民政协报》等12家报刊转载,《中国化工报》还发表了记者李启光同志围绕政协委员们提出的对日索赔议案的文章,《法律与生活》登载了记者李修平,通讯员齐声关于《中国民间向日本政府索赔》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报道。日本《读卖新闻》发表的《中国对日民间索赔问题》之后,日本有70多家报纸,60多家刊物进行了转载,台湾、香港、法国、美国、韩国都作了报道。童增的“受害赔偿”论成为世界上的公理,我们为此拍手叫好。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有人民代表王工、王录生、陈登科、许学受、廖瑶珠等均在会上叙述了日本侵华战争的罪行,并有更多的代表签名向大会提出了对日民间索赔议案,一致支持“中国民间向日本政府索赔”。在全国的政协会上,有政协委员申潘文、戎文佑、武建东等都在会上揭示了日本在侵华战争中给中国人民造成的灾难,有的代表和委员还谈了自己的受害情况。
  一年来,童增等同志关于“中国民间向日本政府索赔”问题给日本首相和日本政府去了两封公开信,要求日本政府对中国人民在日本侵华战中的受害者赔偿损失。
  上海《报刊文摘》报又于1992年8月25日第661期上登载《南开拟向日本提出战争索赔》一文,文中说:“日本侵略军对与战争无涉的南开小学、南开女中、南开中学和南开大学进行了轰炸和炮击,是完全违背战争法的,故对其造成的损害应负全部责任,索赔数额予计4.5亿美元”。
  从以上的情况看,“民间对日索赔”的形势很好,已经在全国纷纷行动起来。我们襄樊地区遭受日军两次入侵。在入侵前后,用飞机对我广大居民区进行狂轰滥炸,给襄樊地区的人民造成严重的损失和苦难,房屋成片成片烧毁,人畜尸体到处可见,儿童老人的哭喊声,惊天动地,真是一片凄凉,悲惨万状。
  我是一个遭受日本侵华战争的严重受害者,在1939年,日本飞机对我的家乡——南漳县城关镇(当时住在中山前街老衙门口偏西斜对面)进行频[繁]的狂轰乱炸。在这年秋天的一次轰炸中,一枚重型炸弹落在我的家里,当时炸死了一个未满周岁的小妹,刚来到人间就被日本人夺走了生命,炸成重伤未得到及时治疗而死的二人(祖母腿炸断,父亲头部受伤,炸成痴呆),炸成轻伤三人(母亲、大妹和二妹)都是多处受伤,鲜血满身;炸毁房屋17间(两层的八间,一层的一间);炸毁的财产还有大立柜五张,五斗桌五张,靠背和坐板镶玉石的太师椅四把,四周雕花的大方桌二张,直径1.5米,高1.2米的大水缸二口,高1.2米,直径60公分的大德样十二口,大木床三张,以及其它衣物,炊具,文具和用具等不计其数。经过这次轰炸之后,我家七口人死三口伤三口,简直是一场家劫,家里如水洗一般,这年我才十岁,当时的凄惨景象是不言而喻的。日本的这一破坏行为是违背战争法的,对其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应该负全部责任。今天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数额予计14.6万美元。
  襄樊地区的受害者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常言道:“欠债还债,杀人抵命”。今天向日本提出赔偿损失,是理所当然的,我们已经等了几十年了,现在不向日本索赔,等待何时?
  三、“中日邦交正常化”不容破坏,“中日友好”必须发展。
  自1972年9月,由上一代伟人毛泽东、周恩来和日本政治家田中角半角荣先生在那个关键的时刻,表现出宏大的气魄和英明睿智签订了《中日联合声明》,开创了中日邦交正常化和友好往来的新纪元起,中日两国的经济协作项目如雨后春笋,友好往来逐年增多,成继喜人,给两国政府和人民都带来了好处;对于世界上的格局,对国际向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变化,对维护、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繁荣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将会在处理好两国关系的基础上发挥巨大的作用。
  中国和日本两国的人民“要世世代代友好下去”,这是我们的真诚愿望。但不能因为我们强调友好,就应该放弃我们索赔的权利和责任,也不能因为一提索赔就理解为不友好,中国古人说的好:“亲兄弟明算账”。中日友好是有条件的,不是无条件的,更不是拿屈辱换友好。友好归友好,索赔归索赔,索赔问题处理得好,更有助友好,才有真正的友好。我们反对利用索赔破坏“中日友好”,必须在“索赔与赔偿”的基础上发展“中日友好”。
  四、在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受害时间之长,受害面积之大,受害损失之重,为什么没有得到赔偿?
  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资本主义列强奉行的是“弱肉强食”的政策,他们侵略了别人,还要别人赔偿战争损失。如甲午中日战争,明明是日本发动对我领海、领土的侵略战争,战后却要我国割地赔款,因为那时的国际法规定:只要战败,就要赔偿。到了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有关战争赔偿的法规和实践渐趋合理,承担赔偿责任者,由战役国变为“发动侵略的战败国”。赔偿的性质,也超出了军事和经济的范围,加进了道义和政治上的责任。平民百姓在战争中遭受损害的“损害赔偿”,在整个赔偿的条款中也占有了主要的地位,当日本战役无条件投降时,中国为什么没有索赔和得到赔偿,其原因如下:
  1.蒋介石在索赔问题上,战争结之初蒋介石对索赔表现过热情和努力,曾专门组织调查抗战期间的伤亡和损失情况,为日后处理索赔提供了事实依据,但索赔问题最终取决于美国,而不是蒋介石政府。蒋介石当时为了积极投身内战,乞求美国帮助,完全听从美国安排,最后在索赔问题上表现出软弱和退让。
  2.在日本刚举起白旗投降时,美国就和日本建立了盟国关系,就以盟国的名义负责处理战后的日本问题,对于受害国家的赔偿问题在美国的偏袒之下,推行了所谓“拆迁方案”和“日本可以给以必要的劳务补偿”的花招,又在1951年美国片面“对日和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排除在外,连台湾的蒋介石也没参加。我国总理周恩来严正声明:强制签[订]的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单独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违法的,无效的。
  3.在1952年,蒋介石在美国的策划下,为保住“中国正统政府”的面子匆匆忙忙的和日本签订了《日台和约》,索赔问题也就此搁浅了。
  五、向日本索赔是我们的权利,日本赔偿是应有责任。
  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虽然写道“日本方面痛感日本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失的责任”,“中国政府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但是并未宣告同时放弃中国百姓对日本国的损害赔偿要求,也决不表明日本政府对1931年——1945年之间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物质的和精神的损害),依据国际法和国内法应负的损失赔偿责任而随之消失和免除。中华民族虽然有博大的胸襟,但对自己民族苦难的过去却不能也不应该轻易的忘却,我们要求索赔的理由是:
  1.日本东大国际法专家筒井若水教授认为,“战争赔偿与民间受害赔偿是不同的”,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童增同志在“受害赔偿”论中说:“战争赔偿是指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在侵略别国时给这些国家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受害赔偿,是指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在战争中违反战争法规和人道原则,对交战国人民和财产所犯下的多种严重罪行而必须承担的赔偿”,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大地犯下了推发难数的违反战争法和违反人道的原则。依照国际法规,犯下罪行就应该承担责任,接受惩罚,给以赔偿。
  2.依据《凡尔赛合约》规定,受害赔偿范围如下:
  A.平民的一切财产被夺、被劫、被砸坏所受的损害;
  B.由于陆、海、空的攻击和军事行动等战争行为,致使平民及其负责赡养者的伤害和死亡所受的损害;
  C.由于残暴、侵害和虐待行为,而使所有被害的平民及其负责赡养者所受的损害;
  D.对于卫生上和荣誉上所有受害的平民及其负责赡养者所受之损害;
  E.被强迫劳动而无公正报酬,致使公民所受之损害;
  F.对平民急收取罚款或其它勒索形式所受之损害等等。
  3.请看1956年10月19日于莫斯科发表的《日苏联合宣言》的第六条:“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将放弃它向日本提出任何赔偿要求。日本和苏联将互相放弃他们自1945年8月9日以来,由于战争的结果而提出的所有要求,即一国、它的团体和国民向另一国,它的团体和公民提出的要求”。这就是该声明有关赔偿的全部内容。
  4.二战结束后,德意日法西斯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制裁,世界各国和它的人民受到的损害,已经或正在陆续得到补偿。比如饱受纳粹迫害的犹太人,战后以受纳粹迫害为由,向两德索赔,经过谈判之后,从原联邦德国得到34亿多寄去的补偿;1987年,当年被日本人强迫服兵役的中国台湾地区老兵向日本政府索赔后,有一部分人得到115万美元的补偿;二战期间被美国和留的美籍日本人也正在得到美国政府的补偿,已有9名70岁以上的老人得到2万美元的赔偿费;美国政府在1990年,1991年和1992年分别拨出5亿美元,5亿美元,2.5亿美元陆续进行赔偿,美国总统布什在赔偿时还写信公开向这些受害者致歉。据西方国家估称,作为战胜国的苏联到1950年底得到赔款120亿美元;1955年2月17日美国也曾向日本索赔162亿多美元,其它各战胜国都得到了一定的赔偿。
  作为负有侵略责任的战败国日本的公民都得到了赔偿,日本政府又怎么能以“赔偿问题已经全部解决”为托词,不对千百万受害的中国人赔偿呢?日本政府想[赖]这笔账是[赖]不掉的。日本政府必须对其前人欠下中国人民的血债给以诚挚的偿还,这是日本现时政府应尽的责任。
  我们的党和政府历来都是关心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对受害者更为关心,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现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也是如此。总书记江泽民在出访日本之前,外交部长钱其琛在人代会上答记者问时都明确指出:“日本军国主义者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巨大的损害,虽然中国政府在战争赔偿问题上的立场没有变化,但是对于一些战争遗留问题,我们历来主张应该本着实事求是,严肃对待的原则,通过互相协商使这些问题合情合理地妥善解决”。我们坚决拥护党和政府的这一立场。
  襄樊地区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的受害者,同志们,乡亲们,朋友们,团结起来,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中国民间向日本政府索赔”而奋斗,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襄樊地区遭受日本侵华战争的受害者
周祖谅
1992.10.8

s0146-e s0146-p001 s0146-p002 s0146-p003 s0146-p004 s0146-p005 s0146-p006 s0146-p007 s0146-p008 s0146-p009 s0146-p010 s0146-p011 s0146-p012 s0146-p013 s0146-p014 s0146-p015 s0146-p016 s0146-p017 s0146-p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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